职业性有害物质的状态有气体、液体和固体,还有病原微生物。与进入呼吸道有关的是这几种状态:气体、蒸汽(液体蒸发、汞蒸气)、雾(液体形成漂浮在空气中的水滴、电镀过程中形成进入空气中的硫酸雾、铬酸雾等)、粉尘(固体粉碎产生、或二次扬尘)。
第八版《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告诉我们,粉尘分为无机和有机两大类。
识别分析有害因素,安排接害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不仅是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检查机构、职业卫生监督人员,还是用人单位EHS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
大家仔细学习GBZ-《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后知道,它比老版本增加了6.6有机粉尘的职业健康检查内容。那么,这里的有机粉尘是不是我们理解的宽泛的有机物质粉尘呢?
今天,职爱网小编和大家一起来学习,认真探讨一下相关知识点。
有机物质是很多的,CHON四种元素为主组成,含碳化合物,就是有机物质。一般的小分子有机物质在常温常压下大多为气体或液体。但也有很多有机物质为固体。如这些物质就是固体,容易形成粉尘:
烃:碳数大于17,为固体。
卤代烃:碳数大于15,为固体。
醇:碳数大于12,为固体。
饱和程度高的高级脂肪酸甘油酯,为固体。
苯酚、苯甲酸、氨基酸等为固态。
苯酚
其实,还有一类聚合物,如教材提到的合成树脂、橡胶、有机纤维也是。塑料粒ABS、PP、PC、PVC也是。它们在工艺过程中容易形成粉尘。
上面的有机粉尘有些是有*性的,对这类粉尘的健康监护就是不是GBZ里第6类的内容,而是第5类化学因素了,有可能损害肝脏、肾脏、血液、心脏、神经系统等。
今天要讨论的是第6类有机粉尘的职业健康检查。回到题目所提,生产塑胶粒工艺和塑胶粒粉碎工艺产生的粉尘,属于GBZ里的有机粉尘吗?
我们仔细看看GBZ-《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6.6有机粉尘。标准里有一个这样的内容“注:如动物性粉尘(动物蛋白、皮毛、排泄物)、植物性粉尘(燕麦、谷物、木材、纸浆、咖啡、烟草粉尘等)、生物因素如霉菌属类、霉菌孢子、嗜热放线杆菌、枯草杆菌等形成的气溶胶“。定睛一看,这里罗列的物质没有塑料。
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目标疾病(禁忌证)是:
a)致喘物过敏和支气管哮喘;
b)慢性阻塞性肺病;
c)慢性间质性肺病;
d)伴肺功能损害的心血管系统疾病。
为什么设置这么些禁忌证呢?
因为这个6.6条款设置的本意是有机物质所致过敏性肺炎与哮喘,上面4个疾病可加重或干扰禁忌证。
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的目标疾病为两个职业病(职业性哮喘,见GBZ57;职业性急性变应性肺泡炎,现改名为过敏性肺炎,见GBZ60),职业禁忌证改为伴肺功能损害的心血管系统疾病。必检项目:心电图、肺功能、胸部X射线摄片。健康检查周期:a)在开始工作的第6~12个月之间应进行1次健康检查;b)作业分级I级,4~5年1次;Ⅱ级及以上,2~3年1次。离岗检查项目差不多。
为什么要设置这两个职业病为目标疾病呢?因为有些有机粉尘对身体损害就是它俩。
查GBZ57职业性哮喘诊断标准后面的附件,列出了与GBZ-相符合的4大类物质:
1)生物蛋白:米曲霉α-淀粉酶、枯草杆菌蛋白酶、木瓜蛋白酶、实验动物等;
2)木尘:西方红雪松、东方白雪松、伊罗科木、黑*檀木、非洲枫木等;
3)大型真菌;
4)天然乳胶。
查GBZ60-职业性过敏性肺炎诊断标准后面的附录有这么些符合GBZ-6.6提到的有机粉尘:
a)细菌类抗原:接触发霉的干草、混合肥料、甘蔗渣、洗涤剂等可以接触到此类抗原,常见菌种有嗜热放线菌、普通高温放线菌、芽孢杆菌等;
b)真菌类抗原:接触发霉的谷物、蘑菇堆肥、乳酪、烟草、软木、枫树皮及使用金属工作液(金属产品的加工和塑形)等可以接触到此类抗原,常见菌种有青霉菌属、曲霉菌属、支链孢属、葡萄孢属等;
c)动植物蛋白:从事鸟类饲养、软体动物壳加工、养蚕、大豆及咖啡加工等可以接触到此类抗原,常见的动物性蛋白如鸟类蛋白、软体动物壳蛋白、丝虫幼虫蛋白等;常见的植物性蛋白如大豆、咖啡等;
这篇这篇推文前面所说的塑料粒粉尘,应该是纯的不含这两个物质的粉尘。因此塑料粒粉尘并不属于GBZ-6.6的有机粉尘范畴。所以,职业健康检查就不能那样设置。
怎么办呢?首先我们要分析塑料粒粉尘的颗粒直径是不是足够小能进入肺泡,最好采呼吸性粉尘方式采样测试一下。即使是,也不属于GBZ-现有所列的因素中,可不安排职业健康检查。如果浓度很大呢?用人单位与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商量,设置血尿常规、肺功能、(普通的)胸部X射线摄片。2-4年检查一次足矣。当然很多用人单位如广本每年都安排劳动者普通体检,也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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