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感染罹患新型冠状病*肺炎属于工伤吗?具体费用如何支付?
答:在新型冠状病*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肺炎或者因感染新型冠状病*肺炎死亡的,为工伤。
其它人员不幸感染新型冠状病*肺炎的原则上不是工伤,但如果在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发现感染且在48小时内医治无效死亡的,可申请认定为视同工伤。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予以补助。
法律和*策依据:
《人社部、财*部、卫健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11号)规定:“在新型冠状病*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予以协助。”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型冠状病*肺炎是否属于工伤?
答: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据此,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非因上述原因受到伤害的,不属于工伤。
法律和*策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三、员工主动申请前往疫区做志愿者,企业是否应当批准?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答:如在工作时间内,员工主动申请前往疫区从事志愿活动,企业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批准;如经企业批准,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属于工伤。
法律和*策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采编:代律师)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