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梅州网约车交通事故案
滴滴司机吴先生一审被判赔偿万元!
由于赔偿数额惊人
一直牵动滴滴司机的心
保险公司认为吴某的车辆具有营运性质
保险公司只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
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不负赔偿责任
原告和被告吴先生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9月27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梅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发回重审。梅江区人民法院依法追加滴滴公司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那么这次结果又如何呢?保险公司和网约车平台是否要担责呢?
▼案件回顾:
监控画面显示:事发当晚,小洪走上了斑马线,准备通行。可能是看到有大货车正驶来,其在斑马线上稍作了停留,也正是在此时,悲剧发生了!一辆小车将小洪撞倒在地。
事发后,经交警认定,小车驾驶员吴先生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人小洪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经医院诊断,小洪颅内损伤恢复期(弥漫性轴索损伤)、持续性植物状态、肺部感染。伤残等级评定为一级,需要完全护理依赖。
年3月6日,小洪家属向梅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小车驾驶员吴先生、保险公司赔偿损失。
法院于同年5月27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元,被告吴先生赔偿4042.68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原告和被告吴先生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9月27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梅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发回重审。梅江区人民法院依法追加滴滴公司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保险公司是否要在商业险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和滴滴公司是否需要担责的问题,成为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