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经济学家对于我国消费税调控功能总体评价有哪些?本文将阐述个人观点。
1.消费税功能的评价指标
从税收理论分析,税收具有四大特性,分别是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和法定性,致使所有税种都享有筹集财政收入的功能。消费税作为我国第四大税种,依据消费税的税种属性,具有筹集税收收入和调控消费结构等功能。消费税是选择性地对部分消费品征税,结合消费设计的初衷,消费税的调控功能较为重要。
自年消费税开征以来,消费税为我国筹集了丰富的税收收入,并且消费税税目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不断调整,其征税范围不断扩大。同时为了有效地发挥消费税的调控功能,会不断调整消费税税率,通过差别税率的方式对一些商品课征重税。因此,随着消费税征税范围和税率的不断调整,消费税收入会持续增加,筹集税收收入的能力也会逐步提高。本文选择用消费税收入占税收收入及中央财政收入的占比来评价消费税筹集税收收入的能力。
筹集收入功能指标=消费税收入/中央财政收入=消费税收入/税收收入消费税通过对烟酒消费品、奢侈品的征税来实现其调整消费结构的目标,烟酒类商品,过量消费不仅损害自身身体状况,诱发一些身体疾病,如肺癌,增加社会公共医疗负担,还会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酒驾也会危害自身和他人生命,增加社会治理压力。
通过对烟酒类商品征收消费税,致使此类商品价格上涨,减少消费者对此类商品的消费,从而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进行引导,以实现“寓禁于征”的目标。另外,随着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对汽车的消费需求持续增加,根据汽车排放量的不同对小汽车实行差别税率,对排放量较高的汽车实行高税率,排放量越低税率则越低,这种差别税率的方式会对汽车行业生产投入产生影响,进而调整汽车行业的产业结构。
基于以上分析,采用具有调节消费结构的税目所征收的消费税占消费税收入的比重来评价调节消费结构的功能,利用具有调整产业结构的税目所征收的消费税占消费税收入的比重来评价调整产业结构的功能。调节消费结构功能指标=具有调节消费结构的税目的消费税收入/消费税收入调整产业结构功能指标=具有调整产业结构的税目的消费税收入/消费税收入消费税的矫正负外部性功能主要体现在对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征税。
高耗能产品是在生产过程中消耗大量资源的产品,高污染产品是指在生产或消费过程中会产生各种污染物的产品。我国目前消费税税目中高耗能、高污染产品主要包括、成品油、鞭炮焰火、涂料等。因此,可以将上述税目缴纳的消费税收入加总,计算其占消费税收入的比重来评价消费税矫正负外部性的功能。矫正负外部性功能指标=具有矫正负外部性的税目的消费税收入/消费税收入
2.消费税功能的评价
根据—年《中国统计年鉴》整理出—年我国消费税收入、中央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的数据,通过计算消费税收入占中央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的比重,评价我国消费税筹集税收收入的能力。消费税对部分商品征税,引导人们的消费行为,烟酒、小汽车、成品油等税目的消费税收入在消费税收入总额中的比重较高,从年开始,《中国税务年鉴》对消费税分税目收入数据不再进行单独统计。
因此,选择用烟品制造业、酒制造业以及批发行业缴纳得消费税近似替代烟酒消费税,采用汽车行业缴纳得消费税近似替代汽车消费税收入,利用石油加工业和化学原料加工业缴纳得消费税近似替代成品油消费税、鞭炮烟火消费税和涂料消费税,通过对历年数据的整理与计算,评价我国消费税的功能。
.消费税筹集税收收入能力持续增强
本文拟从消费税和税收收入的关系着手,收集整理消费税自开征至今的收入情况与税收收入的数据,选用消费税收入占税收收入及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来评价消费税筹集税收收入的能力。研究数据表明,从消费税收入总体规模来看,自年以来我国消费税收入逐年增加,由年的.4亿元增长到年.44亿元,25年间增加12万亿左右,增长了进20倍。根据消费税收入规模的增长规律,分别从不同时期讨论消费税收入增长情况。
首先,-年,消费税收入逐年增长,但增长幅度偏低,收入规模变化小。归因于在这期间我国经济还在转型阶段,居民生活水平整体不高,消费税税目也较为有限。其次,-年,消费税收入增长速度较前期有所提高,原因是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并且对消费税的征税范围进行了调整,消费税税基不断扩大,税源越来越多。再次,-年,年我国消费税进行了较大幅度地改革,新增成品油、游艇、实木地板、木质一次筷子、高档手表、高尔夫球及球具六大税目,消费税收入规模增长速度继续提高。
然后,-年,由于年提高了成品油税率,消费税收入规模在年明显扩大,消费税收入增加了近一倍,增长速度达到了85.8%,之后消费税的增速开始回落。最后,—年,对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10%的消费税,取消对普通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并且改变化妆品税目名称,将其命名为高档化妆品,消费税收入在有所减少后又继续增加,呈U型变化趋势,消费税的增速也在逐年提升。
经济学家通过研究,在-年,我国消费税占中央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的比重整体呈先下降后上升的变化趋势,在此期间,下降幅度分别达到了7%和5%,下降趋势较为明显,主要归因于在这期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源越来越丰富,两者税收收入增速快于消费税收入增长速度,致使消费税收入占中央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的比重持续降低。
随着年成品油消费税的改革,很大程度地增加了消费税的收入总额,从而使得消费税在中央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的比重得到提高,提高幅度较大,从年开始,这两个比重变动幅度较小。基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消费税收入的绝对规模不断上升,占中央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的比重近年来稳定在14%和7%左右,每年消费税为我国提供较为稳定的税收收入。
营改增之后,消费税成为我国继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后的第四大税种,年我国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相应的改革,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并对部分税目进行综合征收,致使年个人所得税收入有所下降,消费税收入首次超过了个人所得税收入,成为了我国第三大税种。因而,消费税自征收以来,为我国筹集财政收入做出了一定贡献,很好地发挥了其财政收入职能。
4.消费税调节消费结构功能偏低
消费税对特定商品征税,通过税收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改变应税商品价格,从而影响人们的消费行为,进而达到调节消费结构的目的。从年开始,《中国税务年鉴》对消费税分税目收入数据不再进行单独统计,烟酒消费税在消费税收入中的比重较高,选取烟酒作为具有调节消费结构的税目代表,通过分析烟酒消费税收入占消费税收入的比重变化,评价消费税调节消费结构的功能。
此外,本文采用-年烟草制品业、酒制造业及卷烟批发环节征收的消费税的总和来近似代替烟酒类税目消费税,分析其在消费税的比重变化,再以我国卷烟为例,根据卷烟的销售量的变化情况,评价我国消费税调节消费结构的功能。
我国的烟酒消费税收入在-年期间逐年增加,从年的.75亿元增加到了年的.7亿元,十年间增加了四倍多,年开始,研究消费税的收入有所下降,年开始又有所提高。烟酒消费税收入的比重在年达到了67%,在年收入下降幅度较大,直接降到47.8%,主要原因是年对消费税部分税目进行了调整,并且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成品油的税率,使得成品油消费税收入在消费税收入中的比重提升幅度较大。
自年开始,烟酒消费税收入比重开始不断提高,最近几年一直保持在55%左右。可以看出,烟酒消费税占据了我国消费税的半壁江山,在我国消费税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调控功能的发挥效果关系着整个消费税的调控功能。
年我国的卷烟消费税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有两个变化,其一,在理论设计上,从过去的只在生产环节征收转变为批发环节加征从量税,其二,在政策的实际实施过程中,实行价税联动。这年卷烟消费税进行的改革效果明显,年我国的卷烟销售量多年来出现首次下降,然而,尽管卷烟销量有所下降,但是人群吸烟率并没有发生显著性的变化。
综上所述,虽然卷烟消费税收入在消费税收入总额中占比较高,卷烟销量在年也开始了下滑,卷烟消费税对卷烟销售量起到了一定的调控作用,但是卷烟消费税对吸烟者的吸烟行为影响较为有限,对人们的引导作用依然不足,卷烟消费税的调控功能仍需继续强化。因此,我国消费税调节消费结构的作用较弱,还需进一步强化其调控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