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最近几年我国的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国内产业结构、物价水平、居民收入、消费理念和选择等产生变化,造成我国税收制度的有些环节与经济发展不匹配,不利于促进国内消费。近几年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税收收入也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上升,因而宏观税收负担也逐渐上升。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统计数据显示,年我国的税收收入与GDP的比例为27.02%,年为28.63%,年平均增长约0.27%。年的数据有所降低,降为28.28%,比年下降了0.35个百分点。
一、宏观税负偏重
与发达国家相比,年发达国家的平均税负水平为38.59%,高于我国的宏观税负。但是由于大多数发达国家属于高福利水平国家,在税收收入中社会保障税的比重较大,而我国没有开征社会保障税,社会福利水平远不及发达国家,对税收负担的敏感度会强于发达国家,造成税收负担感更重。
与发展中国家相比,年发展中国家的平均宏观税收负担是26.67%,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数据显示,我国年的宏观税收负担水平为28.28%,比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高超过1.6个百分点,可见在发展中国家的行列中,我国的宏观税收负担略微偏高。
宏观税收负担水平过高,会导致居民的收入在公共部门的分配比例较高,使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变少,居民边际消费倾向变低,从而挤占消费。因此,我国的宏观税收负担偏高,对我国居民消费的增长是没有利的。
税制结构不合理按照凯恩斯消费理论中边际消费倾向递减的说法,随着居民收入的上升,其用作消费的收入比例会逐渐降低,直接税具有良好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
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如果将高收入者的部分收入转化为低收入者的收入,则高收入者减少的消费量要小于低收入者增多的消费量,整个社会的总消费量就会得到提高,所以促进收入分配公平可以增加全社会的平均消费水平。
与发达国家对比,我国的流转税在总税收收入中的比例过高,所得税和财产税在总税收收入中的比例过低。在发达国家的税制结构中,所得税和财产税的比重平均高于50%,丹麦甚至超过60%,而我国的所得税和财产税比重只有30%左右。
所得税是直接税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税种,随着近年来税制的不断完善,以及征管方式的完善,所得税的地位逐渐提高,财产税的比重也在逐渐增加,对强化收入再分配效应起到了一部分作用,有助于增强社会平均消费水平,但是在与其他国家的横向对比上,我国所得税和财产税的比重还需要进一步增加。
流转税制抑制消费增长,首先,生活必需品的增值税税率过高,会提高居民的生活成本,抑制居民消费。流转税占据我国税制结构的主体地位,在流转税制中占据主体位置的税种则是增值税。我国实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由于购进投资时产生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最终的课税对象就直接是消费。
虽然增值税实行的是价外税,但是增值税制度上通过各环节抵扣的设置,将税收负担转嫁到最后的消费上,实际上税负是包含在了最终的价格中,所以增值税整体上提高了商品的价格,不利于消费的扩张。
二、现行税制的不足
与其他国家对比,我国的增值税对消费的不合理抑制主要体现在对生活必需品的征税上。对于生活必需品来说,我国有些商品是按照9%的低税率进行征税,相对其他国家偏高。对食品、药品、交通等商品实行的低税率,除了奥地利、芬兰和希腊的略高于我国,其他国家都大大低于我国,韩国甚至实行零税率。
而且OECD国家大都是高收入、高福利水平国家,居民消费对商品含税价格的敏感程度较低,这样一来,我国的居民生活成本相对其他国家来说就比较高,居民对含税价格的敏感程度较高,就会抑制居民消费。
其次,消费税存在征税范围不合理和税率设置过高等问题,会抑制居民消费升级,使消费水平得不到提升。随着经济持续增长与技术水平的持续提高,人们生活质量逐渐改善,消费需求持续升级,消费理念持续更新,有些在消费税制设立之初被划分为高档消费品的商品日渐变成了居民消费中的一般消费品甚至生活必需品。
如果继续向这些商品课税,无疑会挤压居民的消费,不利于消费增长。例如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已经日渐成为我国居民的日常消费品,而我国消费税仍对其按照5%的税率征税,这会给居民的日常普通消费造成压力。
三、调整税率促消费
我国的消费税征收门槛过低,使得税率相对偏高,增加了消费的税收成本,也不利于消费。例如,根据我国的消费税规定,购买一只2克的口红,只要不含税价格超过20元,就属于“高档化妆品”,需要缴纳15%的消费税,这就导致了消费的税收成本过高。
我国在年将不含税价超过1万元的高档手表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而现在高档手表的定义已经发生了变化,人们的消费水平也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这个税目仍然没有调整,如果仍对超过1万元的手表征收20%的消费税,显然不利于消费的增长。
此外,国际流转税制之间的差异会导致消费外流的现象。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跨国旅游消费成本低,对于一些价格高、易携带的物品,如电子产品、化妆品等,税收就成为了一个影响消费选择的重要因素,相同价格水平下,消费者必然会倾向缴纳更少的税款。
税率差别导致的价格差别,会使一些国内消费流向价格低廉的国外市场,这既降低了国内的消费总量,对于增加财政收入和带动经济增长也是没有利的。当宏观税负提高时,会减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居民的消费水平会下降,因为消费首先是收入的函数,收入水平的高低对消费起着决定性的影响。
以年为例,发展中国家的平均税收负担水平为26.22%,而我国税收负担水平为28.28%,因此,我国应该降低宏观税负2%~3%,达到与发展中国家平均税收负担水平一致。
在增值税方面,可以通过简并税率档次的方式来降低宏观税负,因为增值税税率档次太多会影响增值税的税收中性,会使资源从高税率的部门流向低税率部门,对经济运行产生干扰。所以加快增值税税率简并,可以更好地保持增值税的税收中性,由高税率简并为低税率,可以降低宏观税收负担。
四、小结
在消费税方面,可以通过实时调整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避免对居民消费转型后的一般消费品甚至生活必需品的过度征税,减轻居民的税收负担。我国目前是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间接税的比重偏高,直接税的比重偏低。因此要促进居民消费,要增加直接税在我国总税收收入中的比例,减少间接税的比例。
调整流转税税率和征税范围,现行的流转税制中主要是增值税和消费税影响国内消费,可以通过调整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率和征税范围促进我国居民消费。此外,降低流转税税率可以缩小国际商品间的价差,促进消费回流。由于流转税通常体现在商品的价格中,商品价格的变化又会显著影响消费,流转税税率变低使得商品价格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