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来看看白酒的税收
一、增值税
年贵州茅台茅台酒销量34,.53吨,销售收入8,.,.60万元,系列酒销量29,.35吨,销售收入,.31万元
年贵州茅台从上游采购,材料成本44亿,由上游支付的增值税为44*13%=5.7亿
年白酒不含增值税收入.2亿,增值税总计.2亿*13%=.3亿
需要贵州茅台缴纳的增值税金额为.3-5.7=.6亿。
二、税金及其附加包括消费税、城建,教育及地方教育三大附税,其其他渣渣。
白酒消费税=12%*销售额(60%*20%=12%)+1元/L
1吨茅台约瓶ml,年销售共计约.88吨,那么消费税的从量税为.88**0.5=6.8亿
年共计销售收入为.2亿,消费税的从价税为.2*12%=.8亿;
消费税共计约.6亿
三大附加税=12%*(增值税+消费税)=12%*(.3+.6)=29.3亿
故而税金及三大附加税合计.3亿,还有诸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这些渣渣,直接取整,税金及附加合计约亿。
财报中显示:消费税.6亿,三大附税(城建,教育费及地方教育费)共计26.9亿(19.4%),其他诸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共计2.4亿。
而应交税费中,应交消费税为44.6亿,即年贵州茅台共计应该缴纳消费税为.2亿
消费税是针对贵州茅台公司本部将酒卖给茅台销售公司时征收的,和销售公司对外销售多少无关,若销售公司的酒没有完全卖完,那么合并报表时,不确认相关利润及所得税,而是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记录。
贵州茅台年白酒销售额为.2亿,这个口径是销售公司对外销售金额金额,
而消费税差额33.6亿可能是这两者之间差额所致。
三、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以前年度所得税调整
当期所得税当期所得税=(税前利润+所得税调整额+境外应得弥补境内亏损-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所得税税率,
税前利润为亿,年无所得税调整等项目,当期所得税为*25%=.5亿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为为1.2亿,共计缴纳.7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