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应纳税额×10%(排量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7.5%)。根据应纳税额的不同情况,确定如下:
1)应税价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自用,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向销售者支付的全部价款和额外费用,不含增值税。也就是说,根据您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开具的价格和费用总额,除以(1+17%)作为计税依据,再乘以10%(排量1.6升及以下乘用车的购置税税率按7.5%计算),即为应缴纳的汽车购置税。
比如消费者购买10万元(1.6升以上)的国产车,除去增值税后按10%纳税。计算公式为10万÷1.17×0.1=元。
年12月28日下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宣布,自年1月1日起,对排量在1.6升及以下的乘用车统一征收10%的车辆购置税,此前的购置税税率为7.5%。
(二)纳税人自用进口应税车辆的计税价值计算公式为:
应税价值=关税价值+关税+消费税。
(三)纳税人生产、捐赠、奖励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自用车辆的,计税依据由购车办公室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值确定。
纳税人购买、进口自用车辆时申报的应纳税额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最低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应税车辆最低应纳税额。
最低计税价值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