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一》
1、下列关于税务规章权限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税务规章原则上不得重复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
B、国务院行政法规对税收事项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制定税收规章
C、税务机关有权制定不属于税务机关权限范围内的事项
D、税务规章的制定出现越权行为,地方政府可以撤销
A
选项B,只有法律或国务院行政法规等对税收事项已有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制定税务规章;选项C,税务规章制定的事项在内容上必须是税务机关业务范围内的事项,凡不属于税务机关权限范围内的事项,税务规章无权制定;选项D,税务规章制定出现越权行为,国务院可依法改变或撤销。
2、下列关于纳税人与税务机关权利与义务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经营状况负有保密义务
B、税务机关无权对纳税人的应税货物进行查验登记
C、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基本存款账号,其他存款账号可以不报告
D、纳税人对纳税事项有异议,可以先提出行政复议再缴纳税款
A
选项B,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的应税货物进行查验登记;选项C,纳税人有向税务机关报告全部账号的义务;选项D,纳税人对纳税事项有异议,必须先缴纳税款再行政复议。
《税法二》
1、下列选项中,不征或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个人取得的保险赔款
B、个人取得教育储蓄存款利息
C、个人转让机器设备的所得
D、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所得
E、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
ABD
选项C,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E,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下列各项所得中,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个人转让公司债券取得的所得
B、个人在杂志上发表散文取得的所得
C、将苏东坡的书法作品拍卖取得的所得
D、个人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拍卖取得的所得
E、个人将自己的商业用房转让取得的所得
ACE
选项B,按照“稿酬所得”项目征税;选项D,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税。
《财务与会计》
1、在计算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时,从估计售价中扣除的项目有( )。
A、存货的账面成本
B、估计的销售费用
C、估计的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金
D、估计的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现金折扣
E、估计的出售前进一步加工的加工费用
BCE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下列各项支出中,应计入原材料成本的有( )。
A、因签订采购原材料购销合同而支付的采购人员差旅费
B、因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而支付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C、因原材料运输而支付的保险费
D、因用自有运输工具运输购买的原材料而支付的运输费用
E、因外购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租用仓库而支付的仓储费用
CD
选项A,应计入“管理费用”;选项B,在收回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情况下,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可以抵扣,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选项E,应计入“管理费用”。
《涉税法律》
1、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委托代理,说法正确的是( )。
A、委托诉讼代理权于委托代理人死亡时消灭
B、解除委托诉讼代理自法院接到书面解除通知时生效
C、未成年人的父母可以成为委托诉讼代理人
D、授权书上写明“全权委托”意味着可以行使代为承认、变更和放弃诉讼请求
A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委托代理人死亡或者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即失去了行使诉讼代理权的能力,无法代理诉讼,诉讼代理权随之丧失。所以选项A正确。委托代理人辞却或解除委托,当事人必须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否则,不发生辞却或解除的效力。所以选项B错误。未成年人的父母作为其监护人,是法定诉讼代理人,不是委托诉讼代理人。所以选项C错误。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所以选项D错误。
《涉税实务》
1、下列关于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的相关政策表述错误的是( )。
A、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B、对商贸企业,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元,最高可上浮50%
C、企业自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次月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D、纳税年度终了,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的减免税总额,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减企业所得税
B
选项B,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纳税年度终了,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的减免税总额,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本题考查的是“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的相关规定,需要结合《税法一》的内容进行学习,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