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一个问题开始。
问题内容:(整理;留言时间:-09-03)
本人现购住宅房屋一套(首套且唯一),约84平,含税金额为,元,同时购入配套地下室一个,11.5平,含税金额为52,元,总计,元。
今日去张家口市涿鹿县税务大厅缴纳契税,被告知需按1.5%缴纳契税,并收取.62元作为契税金额;我表示不解,针对上述情况,现向税务机关
1、90平的计算是否包含地下室;
2、我的住宅与地下室应适用的税率为多少;
关于这个问题,河北省税务局()进行了相关答复(节选整理;答复时间:-09-0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3号)规定: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23号)规定:二、关于若干计税依据的具体情形
(六)房屋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顶层阁楼、储藏室及其他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并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不同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并按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
也就是说,正如问题所述,这个房屋是由“正房84平方米”加“地下室11.5平方米”组成,关于契税适用税率,则可能存在两种情形:
一、如果正房、地下室属于同一“不动产单元”,则其合计95.5平方米,且为唯一住房,则是适用1.5%契税税率。
二、如果正房、地下室不属于同一“不动产单元”,且为唯一住房,则正房部分适用1%契税税率,而地下室则单独计税,适用契税一般税率(3%-5%,各地自定)。
这就涉及一个概念,何为“不动产单元”。
我们先来看税法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25号)一、契税申报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
这个文件明确,对于契税适用税率,依“不动产单元”确定。而如上所述,“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23号”也明确了这个要求,并做出了详细规定。
那么,具体如何界定“不动产定义”呢?税法并无具体规定,我们看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惟一编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明确:
《条例》第八条规定的不动产单元,是指权属界线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
没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的,以土地、海域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为不动产单元。
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的,以该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与土地、海域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为不动产单元。
前款所称房屋,包括独立成幢、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以及区分套、层、间等可以独立使用、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
评论留言提问,财税专家有问必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