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3月跳槽季,因为年终奖一般是12月发,所以很多打工人都会忍耐拿到年终奖再选择跳槽,所以从3月开始跳槽找工作的人比较多。年终奖是员工考虑是否跳槽的重要因素,是企业为了奖励和激励员工的福利政策,可以极大的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国家为了支持企业的创新发展,在年终奖上面也推出了优惠政策。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两种纳税方案选择一种:1、单独计算纳税2、合并计税。
1、单独计算纳税: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合并计税:是指把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当年综合所得一并计算纳税。
选择不同的计税方法,纳税的金额是不一样的,下面具体举例说明:
张女士是某单位员工,全年工资12万元,年底奖金1.5万元,假设可享受三险一金、赡养老人等专项扣除共3万元。
如果选择单独计算纳税: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算年终奖)=12万-6万-3万=3万。
不算年终奖需要缴纳的个税金额=*10%-=元
年终奖应纳税额=×3%-0=元(/元,适用税率3%,数算扣除数0)
合计:全年共计纳税金额=+=元。
如果选择合并纳税: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包括年终奖)=12万+1.5万-6万-3万=4.5万。
全年共计纳税金额=00×10%-=元(4.5万适用10%税率、速算扣除数)
通过对比我们知道张女士选择合并纳税比单独计算多交元。那张女士肯定选择单独计算会更划算。
政策时间: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至年12月31日
法律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号)
总结:年终奖单独申报or并入综合所得?哪个更节税?
1、当年收入(含年终奖)减去6万及三险一金、附加扣除等后应纳税所得额≤0
年终奖选择并入综合所得更节税。
2、当年收入(含年终奖)减去6万及三险一金、附加扣除等后应纳税所得额≤
年终奖选择两种方式都可以。
3、当年收入(含年终奖)减去6万及三险一金、附加扣除等后应纳税所得额>,年终奖选择单独申报更节税。
当含年终奖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大于时,由于年终奖单独申报存在雷区等原因,为使税负最低,可在年终奖和工资之间进行分配,分配的年终奖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申报。
在年终奖的发放过程中,通过积极的税务筹划,不仅可以降低员工的税负,还可以充分实现年终奖的激励效果。
年终奖发放的6个盲区
在“临界点”附近,年终奖的数额的微小变化,可能带来的是高达几万元的税负,
1、年终奖在元时,要比发.01元时少缴纳元税款;
2、在元时,要比发.01元时少缴纳元税款;
3、在0元时,要比发0.01元时少缴纳元税款;
4、在元时,要比发.01元时少缴纳元税款;
5、在元时,要比发.01元时少缴纳元税款;
6、在元时,要比发.01元时少缴纳元税款。
可以发现,年终奖仅差1分钱,会多缴纳很大一部分税款,尤其是年终奖在元时,会比发放.01元时少缴纳近9万余元个人所得税。
所以,单位在设计年终奖的时候,一定要考虑临界点。年终奖作为员工全年的薪酬福利的组成部分,企业也可以在年初整体对薪酬结构进行税务筹划,事前筹划各月工资、年终奖的比例关系,找到一个税负最小的发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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