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hjnbcbe - 2024/9/16 16:41:00
这个月,大家最关心的话题莫过于——“年终奖扣税”。说到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问题,纳税人很急,单位会计更急!距离农历年春节还有19天,年终奖发放已经进入倒计时,再不发放,真要“留着过年”啦!对于单位会计来说,纠结的点主要在于:1、年1月发的年终奖,什么时候申报?2、单位员工能自行选择年终奖计税方式吗?3、单位会计“选错”年终奖计税方式,该怎么办?今天,5哥就跟大家聊一聊这方面的话题。(一)年的年终奖,年1月发,收入算哪年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资实际发放的日期所属的月份即为“税款所属期”,税款所属期下月的征期为该所属期税款对应的“申报期”。5哥提醒,大家可得注意了!虽然是年的年终奖,但是,税款所属期是以实际发放时间来判定的。换句话说,年1月发放的年终奖,税款所属期为年1月,年2月进行申报,该笔收入是计入年的。(二)年年终奖扣税政策,有何规定?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号)规定,在年12月31日前,年终奖计税方式有两种选择:(1)单独计税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所谓“综合所得计税”,是对纳税人个人的各种应税综合所得(如工薪收入、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进行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全年合计应缴纳个税=(综合所得收入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5哥表示,年发放的年终奖,仍在政策过渡期内,所以,目前年终奖计税仍是“二选一”。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单独计税”仅仅算了年终奖缴税金额,而全年合计应缴纳个税还需要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所以,5哥再为大家介绍一下它的计算公式: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换句话说,选择“单独计税”的,全年合计应缴纳个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综合所得应纳税额(三)年终奖计税方式,是纳税人自己定还是扣缴单位定?据了解,纳税人可以自行判断是否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扣缴单位在发放奖金时也可以注意把握。简单来说,纳税人自己定,或者扣缴单位定,皆可!有纳税人问5哥:为什么自己的年终奖“不知不觉”就缴税了?原因很简单,你的年终奖计税方式由单位会计来定的,你要是不放心,也可以向单位会计选的哪种计税方式!据了解,大部分扣缴单位“偏爱”——单独计税!因为单独计税,比较简单,在计算税款时,不用减除基本减除额(起征点)、“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等。而综合所得计税,需要“操心”的东西太多,例如: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捐赠等。(四)年终奖个税计算,哪种方式更划算?一般来说,中低收入者选择“综合所得计税”更划算,而高收入者选择“单独计税”更划算。一些纳税人非要“逼死”5哥,让5哥给出一个具体的“收入金额”,多低的收入算“低”,多高的收入算“高”?在此,5哥建议纳税人赶紧点开“51个税计算器”,算综合所得、算年终奖,都可以。人活于世,谁都不容易!与其“逼死”5哥,不如按按计算器。特别提醒一下:不管是纳税人,还是扣缴单位,如果选择“单独计税”,要留意6个“临界点”。分别是:3.6万元、14.4万元、30万元、42万元、66万元、96万元。比如,发放3.6万元年终奖,个税需要缴纳×3%=元,到手元。如果多发一元,也就是发放元年终奖,个税需要缴纳×10%-=.1元,到手.9元。多发一元年终奖,到手收入反而少了.1元。对纳税人来说,如果发现自己的年终奖在“临界点”,可以跟单位会计协商一下解决办法。对扣缴单位来说,如果发现员工的年终奖在“临界点”,请提前告知该员工计税方式。(五)选择年终奖计税方式,需要注意什么?注意点一:“单独计税”,一年只允许采用一次如果部分单位分2次或2次以上给员工发放年终奖,按相关规定,只有其中1次可以使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的方式计税,其他年终奖(奖金)则须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税。因此,纳税人在选择缴纳年终奖个税计算方式时,应提前做好税务筹划。注意点二:“单独计税”,对奖金名目有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9号)第五条规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等不能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可以参照单独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来计算缴纳个税。注意点三:选错计税方式不要怕,汇算清缴可退税对于有“选择困难症”的纳税人来说,非常害怕因选错计税方式,导致税负增加,在此,5哥分享一条好消息!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喊话”:如果纳税人“选错”了计税方式,或者代扣代缴义务人使用了另一种方式进行扣税,导致增加了职工税负,则可在次年的汇算清缴中,获得退税。换句话说,如果纳税人年取得的年终奖,因计税方式选择不佳,导致个税多缴,那么,在年3月至6月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申请退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