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对于有车一族来说,熟悉而陌生。虽然都打过交道,但很少有人能真正说清楚。
今天我们就来系统认识下“车辆购置税”及相关的优惠政策,记得做好笔记哟:
01什么是“车辆购置税”?怎么计算的?
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是车辆购置税?怎么计算的?
01什么是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简单来说,就是是购买新车时需要缴纳的一项税款!
02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
(1)汽车(含农用运输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挂车分为汽车牵引的挂车和拖拉机牵引的挂车,拖拉机牵引的挂车不再征收车购税)、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不含毫升)。
(2)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财税年71号公告)
(3)农用三轮车:属于“农机”,增值税生产环节9%,批发零售免税(财税[]89号)。符合规格的免征车辆购置税(财税[]66号)。
0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二条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具体来说明下:
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购买之日,即车辆相关价格凭证的开具日期;
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进口之日,即《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
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为取得之日,即合同、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生效或者开具日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26号)
04计算公式
根据年7月施行的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购置税法》)中可以知道:汽车购置税额是征收汽车售价(不含税价)的10%,增值税税率为13%,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即发票最底行的“不含税价”),价格中是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的。
车辆购置税计算公式: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x税率
1、按照发票上“价税总计”金额计算的话:
购置税=价税总计÷1.13×10%(目前汽车增值税税率为13%)
2、按照发票上“不含税价”金额计算的话:
购置税=不含税价×10%
举个例子:
车主花20万裸车价购买一辆新车的时候,车主应该缴纳的汽车购置税为:20万÷1.13×10%=元,所以车主应该缴纳元的车辆购置税。
特别提醒
购置税一般由车主承担4S店代缴,因为购置税按发票报价计算,所以有的4S店可能会修改发票价逃税。
根据《购置税法》第七条: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02车辆购置税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1、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2、自年1月1日起,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3.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和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4.自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本法规税收优惠政策于年6月30日到期后,执行期限延长至年12月31日)
根据《购置税法》第十四条: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