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个,5哥分享了一条“个人所得税APP可查询收入纳税明细”的消息,引来税友吐槽。
税友A:我连缴税的资格,都没有!不查了!
税友B:个税怎么算的?为什么我的个税越交越多?
税友C:给我解释一下“应补(退)税额”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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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的心情,5哥能懂!毕竟年是个税改革的第一年,遇到问题是在所难免的。
然而,处理问题的关键在于:多多学习个税知识哦!
下面5哥就基于个人所得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功能的常见问题,为大家解答一下!
焦点一:个税查询很重要,无关收入可申诉
自从个人所得税APP开放“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功能之后,一些纳税人声称:自己未达个税起征点,不用查!
这里5哥得强调一下:不查个税,容易摊上大事儿!
当心,个人身份信息被不法企业盗用进行虚假申报。
虽然你未实际得到该笔收入,但是,年度汇算的总收入却“被增加”,纳税额也会随之增加。
此外,有个税申报记录,部分政府性津贴、公租房等福利待遇也会受影响。
所以,大家不要忽视个税查询的重要性。
如果在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页面,有你认为申报内容有误的,可直接通过分项或批量申诉功能进行投诉哦!
焦点二:可查综合所得,18类收入纳税明细
年实施的个人所得法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
目前,个人所得税APP开放的“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功能,也是只能查询综合所得有关的纳税情况。
具体如下:
1、工资、薪金:正常工资薪金、外籍人员正常工资薪金、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外籍人员数月奖金、内退一次性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个人股权激励收入、年金领取、提前退休一次性补贴、央企负责人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金、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金。
2、劳务报酬:一般劳务报酬所得、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其他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换句话说: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在个人所得税APP是查不了的。因为这五项所得并未纳入综合所得计税,属于分类所得部分。
如果纳税人想知道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纳税情况,可以向扣缴义务人咨询,或者携带有效证件,前往办税大厅查询。
焦点三:应补(退)税额改成“已申报税额”
根据政策规定,纳税人取得的综合所得,以“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应该缴纳的个税。
而平时,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按次缴纳的个税,属于预扣预缴税款。
等到年度终了,纳税人需要将综合所得的全部收入和可以扣除的费用进行汇总,收入额减去费用、扣除后,适用3%—45%的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
有纳税人要问了:如果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该怎么办?
关键步骤来了——次年3月至6月,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例如: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间为年3月1日至6月30日。
5哥表示,如果汇算清缴时,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可以申请退税!同理,如果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则应当补税!
需要注意的是:在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收入纳税明细时,如果看到“应补(退)税额”有关的数字,不要慌哦!
这是预扣预缴税款,并不是纳税人最终需要补税或者退税的金额。
不得不说,这些专业性词汇,理解起来,确实吃力!
值得一提的是,个人所得税APP已在收入纳税明细详情页里面加了“说明”——申报表类别: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
最新消息!个人所得税APP优化了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功能。
其中,“应补(退)税额”改成了“已申报税额”,5哥在此为国家税务总局点个赞!
“应补(退)税额”这个词汇,太容易让纳税人误以为自己需要补税或者退税,换成“已申报税额”,代表着纳税人已经申报个税金额,不容易产生歧义!
另外,底部的“计税详情”也被删掉了。
之前,显示的“收入”、“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和“已缴税额”这五个词汇,把纳税人搞得头昏脑涨!
5哥也没闲着,一个劲地给纳税人解释词汇意思及计算方法。
对于没有税务知识的纳税人来说,压根不能理解!
现在好了,“计税详情”不再显示,纳税人也不用太揪心!眼不见,心不烦!
焦点四:遇到“税率跳档”,个税越扣越多
在查询年纳税收入明细时,不少纳税人反映:自己的个税缴纳金额突然“猛增”,不知道怎么回事?
上文5哥已经跟大家讲了,个人所得税APP提供的“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功能,只能查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
所以,大家要重点了解一下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
以综合所得中的工资薪金所得为例:
很多纳税人吐槽“个税越扣越多”,原因就在于:平时预扣预缴时,工资、薪金实行了“累计预扣法”。
随着月份的增加,累计收入就不断增加,增加到一定程度就会“税率跳档”,一部分收入按高税率计算个税,导致“前低后高,逐月增加”现象。
不过,5哥提醒大家,出现税率跳档,不代表“税负增加”!
对于只从一处取得工资薪金的纳税人来说,他每个月预扣预缴的税款的总额基本是等于年度的应纳税税额。
另外,税务机关设置这么复杂的算法是有用意的!
根据《关于办理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44号)规定,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的,无需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这样一来,大部分纳税人就不用为汇算清缴而烦恼了,税务机关的工作量也能减轻一些!
了解个人全年收入是进行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第一步!
广大纳税人要及时查询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大项18类收入明细和已申报个税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