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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〇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将于三月一日开始——
“我去年4月参与了个税改革后首次年度汇算,全年预缴了个税1万余元,领取了余元退税。”北京市白领陈军说。最近,许多像陈军一样的纳税人都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生成了“个税记忆”H5页面,了解到过去一年里自己的个税缴税、办税记录。
年应纳个人所得税有多少?本次年度汇算能否享受退税?是否需要补税?随着3月临近,个税纳税人又迎来了“按年算账”的时候。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总体延续了年度公告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并推出了进一步简便优化办税的新举措。
许多经历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对如何办理个税年度汇算并不陌生。年度汇算是指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
有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公告》明确,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退税、补税两类。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的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一些比较典型的情形,将产生或者可能产生退税,如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等。同时,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的纳税人应当履行补税义务,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超过元的纳税人,需要依法办理年度汇算并及时补税。
《公告》明确,本次年度汇算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此外还明确了“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3种办理方式和“网络办、邮寄办、大厅办”3个办理渠道。
据了解,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税务总局建议纳税人优先选择通过网上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特别是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掌上办税。在网上税务局,税务机关已把符合条件纳税人的四项综合所得的预缴申报数据,全部直接预填到了申报表,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更加方便快捷。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人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