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重要提醒:自3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需要进行个税退税汇缴的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个税退税汇缴已经开始近一个月了,如果还没有开始或不清楚的,元元在这里再次叮嘱一下大家,如何办理的问题。
并且需要操作指南的可以到V:元真会计教育中查看之前发过的《最新最全汇算清缴指南》,是元元为大家整理的详细汇算清缴指南。
01.如何判断自己是否需要汇算清缴?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就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第一种情况是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如果纳税人预扣预缴环节缴纳的税款超过汇算清缴计算的应纳税款,想申请退税,那就要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第二种情况是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元的。
如果全年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了12万元,而且是需要补税的,补税金额还超过了元,就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哪些人无需办理汇算清缴?
02.如何委托单位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个人如何办理个税汇算清缴元元在这里就不重复列举了,需要的可点击→《最新最全汇算清缴指南》。
在这里说一下如果有不方便自己申报的情况,需要委托单位办理的改如何操作。
1.单位代办理确认增加电子等方式
选择委托单位来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需要在年4月30日前填写并提交下表:
上表为某地方税局制作的参考表样,仅供参考
需要注意的是:
(1)个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单位不会进行核实,也不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根据政策规定,申报表及相关收入、扣除等资料,需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2.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
税务总局公告年第2号规定: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单位不得代办。
3.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实习生可以要求单位代办
税务总局公告年第2号规定:任职受雇单位除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外,还包括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主要是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或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实习生等情形。如纳税人向单位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在年度发生下列费用,符合标准的可以在汇算清缴中进行扣除:
(1)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2)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慈善事业捐赠;
(4)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上限元/年)。
具体的个税汇算最新变化,包括专项扣除内容、标准、税率表的内容,元元将其整理成文档,放在了V:元真会计教育了,后台发送就能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