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种低税率货物分别为:
1.日常生活相关的11种
自来水、热水、冷气、暖气、沼气、煤气、天然气、石油液化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食用植物油。
2.农业相关的6种
农产品(含粮食)、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3.文化类5种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清洁燃料1种
二甲醚。
注意:
1.有形动产租赁和出售,税率均为13%,征收率均为3%;不动产出售和租赁,税率均为9%,征收率均为5%。
2.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3.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全额计算销售额时,征收率为3%;选择差额计算销售额时,征收率为5%。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则销售额按差额计算,征收率为5%。
4.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3%的征收率减按2%计算应纳税额。
5.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3%的征收率减按2%计算应纳税额。
6.自年5月1日至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建议方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7.零税率和免税的区别:零税率是指销项税额为零,进项税额正常抵扣,应纳税额为负,国家进行退税;免税是指销项税额为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纳税额为零。
适用零税率的应税项目有:
(1)除另有规定外,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
(2)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规定范围内的服务和无形资产,税率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