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前两天是不是有刷到过关于财政部发文《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然后当时大家还是一知半解,看到文中的: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还误以为财政部的这个发文还以为是继续延续去年的减半政策,甚至还有些博主也都纷纷误解,只能今天快速发文澄清更有甚者一些老板自己计算分析了一遍文中的税收政策,问自家财务,结果还被财务言之凿凿地怼了一遍,所以今天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文配合财政部公告确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的税收优惠政策:
其实文中最重要的一句话就是: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简单来讲就是一个公式:25%*20%=5%,所以今年的企业所得税变为了5%,这么一个普通的计算,就让一大批财务人员纷纷怀疑自己的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
再举个具体的例子:比如自家企业今年应纳税所得额是万,这一百万减少掉,可以按照25%计入应纳所得:*25%=25万,然后只需要按照对应税率20%交税费:25*20%=5万,那么说明你一百万只需要5万的税费,税率就是:5/=5%这样就换算出,其实是按照5%计税。
所以,在第一个1季度即将结束的时间点,这个千万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