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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7/29 17:18:00

股权转让稽查案例

事件经过:年1月,林**将其持有的H房地产公司40%的股权(夏**代持)转让给Y投资公司,合同约定转让价格为万元。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年7月,林**与何**(Y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签订了《补充协议》,确认原《股权转让协议》的实际转让价格为万元。

税务机关依据相关税收法规最终确认林**应补缴的印花税及个人所得税共计为.40万元,并下达了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税务对股权转让行为的监控力度之大!股权转让行为不能像以前那么“任性”了!

因为股权这部分大家平时处理比较少,或者说因为涉及到股东或者老板的权益,金额较大,涉税风险较大,财务小伙伴们处理起来都是非常谨慎的,基本上这个问题一直都是热点,小果提醒大家,处理股权转让时,一定要谨慎,收好财务人的底线。

下面都是重点!关于股东股权这些都要搞清楚。

01

股权转让涉税处理

1、印花税

股权转让所立的数据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应按照万分之五计征印花税;

相关优惠政策:

2、个税

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就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缴纳个税,税率20%,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合理费用)*20%

3、土地增值税

如果自然人所在企业的股权里面是房屋、土地这些不动产,把持有的股权转让后,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呢?要交!

为了防止通过股权转让的名义逃避缴纳土地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对此类转让%股权的行为,按照转让不动产征收土地增值税;(国税函号规定)

有人问了,那我买了一家公司的股票,转让股票有哪些涉税处理?

02

股票转让涉税处理

1、增值税(1)自然人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免征增值税;(2)自然人股东转让挂牌公司股票,是否缴纳增值税需要咨询当地税局机关,每个地方的政策是不一样的。

2、印花税股票转让和股权转让不同,自然人转让股票,按照证券交易缴纳印花税,属于单边(卖出方)按照千分之一税率征收;

3、个税自然人转让持有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比如A股、B股,免征个税。如果是境外上市的H股、美股需要缴纳个税;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免,原始股征;

03

股权转让账务处理

一:企业接受个人股权转让账务处理:股权受让方

案例一:

某公司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给我公司,转让金额为20万,个税5万,个税应该由受让方也就是我公司代扣代缴吗?那我公司的账务处理以及代扣代缴的个税如何做账?

受让方会计处理如下:

1、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借:长期股权投资20万贷:银行存款15万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个税5万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个税5万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5万

2、受让方代转让方缴纳个税时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5万贷:银行存款5万

二:股权转让账务处理:被持股公司

案例二:

甲公司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A转让了部分股权给B,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A收到B打来的80万元的转让款。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实收资本-股东A80万元

贷:实收资本-股东B80万元如果B是通过公司账户进行支付的,账务处理:(1)B股东交款时:

借:银行存款80万元贷:其他应付款-代付股权转让款80万元(2)支付给原股东A

借:其他应付款-代付股权转让款80万元贷:银行存款80万元04

自然人股东无偿转让股权涉税处理

企业问:小果老师,我们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由三个人组成的,分别是老板,老板娘和老板的朋友C(C和他俩没有其他关系),现在老板想要把部分股权无偿转让给老板娘,请问需要缴纳个税和印花税吗?如果C也把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老板娘,C需要缴纳印花税和个税吗?

答:老板无需缴纳个税和印花税;C需要缴纳个税,无需缴纳印花税;

老板将股权转让给配偶,也就是老板娘,属于第(3)种情况,不征个税,而C无偿转让股权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种情况,主管税务机关会认定为股权转让收入偏低且无正常理由(这里C直接是0金额转让),核定C的股权转让收入征收个税;

而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按合同载明的股权转让金额的0.05%计算缴纳印花税。无偿转让股权的合同,合同载明的转让金额实际为0元,据此计算,无偿转让股权的转让方和接受方应缴纳的印花税为0元。

05

自然人股东撤资、减资涉税处理

一、自然人股东撤资涉税问题

自然人股东因为各种原因,从公司撤资拿钱,对于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包括取得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都算做个人应税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收入”缴纳个税。

计算公式:应纳个税=(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补偿金、赔偿金及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合计数-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相关税费)*20%政策原文:

案例三:

长光公司由三位股东共同出资建立,注册资本共计万元,A为自然人,出资25万,占股20%,超出的股份占比的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年6月份,股东A提出撤资,经过其他两位股东同意,同意其撤资申请,决定公司减资20万元,注册资本变更为80万元(公司减资了),截止至年6月30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余额还有5万元,盈余公积余额5万元,未分配利润15万元,本年利润5万元。

01

如果三位股东商议后,决定A可以取得22万元的撤资款(撤资折价),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A应纳税所得额=收回的撤资款合计数22万元-原实际出资额25万元=-3万元0,所以不需要缴纳个税。

长光公司的账务处理:

借:实收资本——A股东20万元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2万元

贷:银行存款22万元

02

如果三位股东商议后,决定A可以取得30万元的撤资款,10万元的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A应纳税所得额=(30+10)-原实际出资额25万元=15万元0;

应交个税=15*20%=3万元

长光公司的账务处理:

借:实收资本——A股东20万元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5万元

盈余公积5万元

未分配利润10万元

贷:银行存款40万元

从上面A股东撤资收回的款项来看,在撤资时是否需要缴纳个税,主要考虑两个数字,一个是撤资收到的合计款,一个是原实际出资额和相关税费,前者大于后者时,就涉及到个税的缴纳了!

二、自然人股东减资个税扣减问题

问:小果,我们公司有两个股东,就叫A和B股东,在注册登记时脑门一热按照万认缴注册资本,其中每人各占60%,40%,后面了解了风险后,今年7月份决定各减少其占股的10%,需要走什么流程?要不要代扣代缴股东的个税?

答:小果说三个点,什么是认缴制?减资股东口头说减就减吗?个税要不要扣,怎么扣?

(1)什么是认缴制?

首次,虽然现在企业的注册资本是认缴制,但是并不代表不用缴,认缴制下只是推迟了缴纳时间,最终还是要把钱打到公司账户上的。其次,注册资本的金额,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也是说,假如上面的公司,后期经营不善,欠款万,但公司经营积累的自有财产只有万,还差万不能清偿,那么对公司不能清偿的万,股东A、B就要在各自认缴的万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而如果当初公司注册资本只有50万,则A、B就是在各自认缴比例款项中内承担还款责任。

(2)减资股东口头说减就减吗?

无论是增资、减资还是合并分立,对于公司来说是需要经过决议的重大事件。

减资流程:

(1)公司董事会编制减资方案,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股东大会3/2以上的表决批准通过;

(2)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自股东会决定减资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省级以上的报纸上做公告

(4)减资

(5)公司章程修改

(6)办理办理工商和税务上的变更登记,

(3)个税要不要扣,怎么扣?

要扣!

个人股东对被投资企业减资取得的资产,视同对被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的税率来计算缴纳个税,

计算公式:应缴个税=(收入-原始投入)*20%,次月15日内申报个税;

06

认缴制下股权转让涉税处理

1、认缴登记制:

年新修改的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年3月1日施行,之后注册的新公司,公司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而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由于认缴制的不需要占用企业过多资金,很多企业都选择认缴制,注册资本万,可能实缴为0,如果存在公司股权转让行为,怎么处理涉税问题?

案例四:

某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实缴资本为0元,甲股东占股25%,应出资75万元实缴0元,年7月将持有的股份以0元转让给了乙。年6月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期末余额为万元(实收资本为0元,未分配利润为万元)

问:甲股东认缴制下,0元转让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分析:需要缴纳!甲股东这次并没有实际取得转让收入,而当时取得25%的股权时也并未实际出资,所以取得股权的成本为0元。但是在年6月时,公司期末净资产为万元,甲股东享有25%的部分,所对应净资产份额也就是*25%=25万元,甲股东以0元转让其股份,明显低于其所持有股份对应的净资产份额,且无正当理由,因此,此次转让收入应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净资产核定法核定其转让收入25万元。甲股东本次转让股权,应以核定的转让收入减去取得股权时的原值和合理费用的余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税:应纳税所得额=*25%-0=25万元,应交个税=25*20%=5万元

2、个税申报资料

个人股东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到的个税申报,需要哪些资料,国税局公告中做出了相关明确规定:07

股权转让后反悔:个税缴两次?

在自然人股权转让时,双方都有可能因为一些原因,解除了转让合同,那到底个税还要不要缴纳呢?有的情况不缴,有的还要缴纳两次!小果带你一起往下看: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股权回转)涉税处理:

1、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转让行为结束后,转让人取得的股权收入应依法缴纳个税。

转让行为结束后,如果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了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就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即按两次股权转让行为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前次股权转让行为征收的个税不退回!

2、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因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裁决、停止执行原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回已转让股权,这个时候股权转让根据就没完成,转让方也没有取得收入,所以这种情况下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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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权转让流程

以上1-5项为必报资料,6-10项为选报资料,办理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工商变更资料:1、公司备案登记申请书2、出资比例表3、股东会决议/决定4、股权转让合同/协议5、公司章程6、新法人/新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提醒:在工商部门提交资料前,涉及股权转让人员都必须进行“登记注册身份验证”,否则工商部门会不予受理此次提交的变更资料哦。注:以上仅供参考,实际办税以税务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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