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不同的方法计算你就会觉得税率变化其实交的税是无差的!
先假设每月工资元,无其他专项附加扣除、专项扣除、也无其他特殊情况。方法一、累计预扣预缴法:
每月累计工资所得预扣率表第一月应纳税额=(-)*3%-0=*3%=93元(其应纳税所得额为元,不超元,税率档位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元)
第二月应纳税额=(*2-*2)*3%-93-0=*3%-93=93元(其应纳税所得额为元,不超元,税率档位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元,扣减包含上月已经缴纳的税额93元).......第十一月应纳税额=(*11-*11)*3%-93*10-0=*3%-=93元(其应纳税所得额为元,不超元,税率档位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元,扣减包含前十个月已经缴纳的税额元)第十二月应纳税额=(*12-*12)*10%--93*11=*10%--=元(其应纳税所得额为元,超元不超元,故税率档位为10%,速算扣除数为元,扣减包含前十一个月已经缴纳的税额元)
全年累计预扣预缴税额=93*11+=元全年汇算清缴税额=(*12-*12)*10%-=元故无需补税退税方法二、按月计算每月税额月度税率表第一月应纳税额=(-)*10%-=*10%-=元(其应纳税所得额为元,超元不超0元,税率档位为10%,速算扣除数为元)
第二月应纳税额=(-)*10%-=*10%-=元(其应纳税所得额为元,超元不超0元,税率档位为10%,速算扣除数为元).....第十二月应纳税额=(-)*10%-=*10%-=元(其应纳税所得额为元,超元不超0元,税率档位为10%,速算扣除数为元)故全年缴纳税额=*12=元
可以看出两种方式下所缴纳的税额一致,毋庸置疑税率变化的设置是合理的。
尽管两种计算方法均可,方法二看似计算还简单些(税率没有变动),但是为了顺应汇算清缴综合所得的计算,当前鼓励的计算方法还是法一累计预扣预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