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控开票系统升级了。
《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年第24号)发布,明确:
一、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三、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含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改造后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比照适用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税收政策,具体为: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上述保障性租赁住房,比照适用第一条规定的增值税政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上述保障性租赁住房,比照适用第二条规定的房产税政策。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建设方案后出具。
四、本公告所称住房租赁企业,是指按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开业报告或者备案的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企业。
本公告所称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的标准为:企业在开业报告或者备案城市内持有或者经营租赁住房套(间)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可根据租赁市场发展情况,对本地区全部或者部分城市在50%的幅度内下调标准。
五、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税务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将本地区住房租赁企业、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名单以及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传递给同级税务部门,并将住房租赁企业、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并动态更新,共享信息具体内容和共享实现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税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六、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优惠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房屋租赁合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等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七、本公告自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4号)第二条第(四)项规定同时废止。
增值税的税率表也随之发生了改变!
所以,从10月1日起,我们发票税率栏显示又增加新成员了。
看看下面这些发票的税率栏,你都见过吗??
1、税率栏显示13%
13%,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看似比较散乱,但是从记忆角度,我们可以找一些规律,13%的税率基本都是和货物相关的。
特殊情况主要有下面:
1、涉及货物的这种特殊行为,那就是出口,税率0%。
2、这类23类特殊货物销售或进口行为,税率9%。
2、税率栏显示9%
9%,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23类货物,税率为9%
9%的税率,基本就是正列举了,只要记住这些就行。
9%的税率主要和货物没有太大关系,大部分都是涉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动产的。
当然,不是所有的服务都是9%税率。
1、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它适用13%
2、除了9%正列举的服务和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的其他服务,适用6%。
3、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0%。
9%也不是完全不涉及货物,我们23类的货物销售或进口行为,就适用9%的税率。
3、税率栏显示6%
6%主要就是适用于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的。
除了9%正列举的服务,动产的租赁服务外的其他服务。比如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租赁服务以外的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除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其他销售无形资产行为。
6%的增值税税率,适用于营改增的新型服务业。开票系统月初抄税,数据都会上传到国税系统,具体可见国税申报的销项发票明细。
现在技术服务费属于营改增的范围,不需要去地税务代开发票,你们应该开具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所以在国税报,在国税申报的,申报表附表一里面有6%的税率,普通票填写在开具在其他发票里就行了,和销售货物的一起算增值税,有增值税要算附加税。
一般纳税人服务费6%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在国税申报的,申报表附表一里面有6%的税率,普通票填写在开具在其他发票里就行了,和销售货物的一起算增值税,有增值税要算附加税。
4、税率栏显示0%
纳税人销售零税率货物在税法规定具有纳税的义务,但由于规定税率为零,纳税人无税可纳。纳税人销售零税率货物既然有纳税义务,同样具有抵扣税额的权利,从形式上表现为退给纳税人在各个流转环节已缴纳的税款。
零税率比免税更优惠。
零税率是指对规定的出口货物和应税服务除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外,还要对该产品和应税服务在出口前已缴纳的增值税进行退税,使该出口货物及应税服务在出口时完全不含增值税,从而以无税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5、税率栏显示5%
5%为征收率。这种主要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且允许全额开票的。比如出租或出售不动产(不含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车辆停放服务、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转让土地使用权等。
6、税率栏显示3%
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发生除上述四种5%征收率以外的其他允许简易的应税行为。3%的项目比较多,如果你收到3%税率栏的发票,一定要注意查看销售方是否有可能按3%征收率征税。
比如,《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36号)附件2中关于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规定确定: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如果判断销售行为是不可以简易的,取得3%发票那么就属于不合规发票。
7、税率栏显示1.5%
10月1日开始有个关于租房租赁的新政策开始执行。
这个政策主要就是支持住房租赁企业的。
什么是租房租赁企业,文件也有明确表述:住房租赁企业,是指按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开业报告或者备案的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企业。
所以这个政策和大部分企业没有关系,那到底如何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呢?
8、税率栏显示1%
1%目前执行期间到12月31日。仅限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没有1%的征收率。
年疫情下,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把湖北地区以外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从3%降低到1%。
后面,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又对这一政策进行了延期,1%的征收率执行到年12月31日。
年呢,1%政策继续延续。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第7号将政策延续到了年12月31日。
9、税率栏显示0.5%
自年5月1日至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10、税率栏显示***
三种可能:
一是税额栏也显示「***」,表示对方免征增值税,目前一般是代开的发票是免税会这样显示。
二是税额栏有数,备注栏显示「差额征税」,表示对方选用了差额开票功能;比如劳务派遣业务。
三是税额栏有数,备注栏显示不动产的详细地址,属于个人出租住房,按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情形。
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优惠政策减按1.5%征收,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征收率减按1.5%征收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
上面这张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是这种情况。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1+5%)×1.5%
=.71
11.税率栏显示*
税率栏显示***,一般包括2种情形:
(1)税额栏显示金额,且备注栏注明「差额征税」字样的,表示纳税人使用了差额开票功能。
注意:
纳税人应税行为适用差额征税政策,并且只允许差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纳税人在使用差额开票功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开出的发票显示税率栏为“***”。
(2)税额栏显示金额,且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的,表示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征收增值税开具的发票。
注意:
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优惠政策减按1.5%征收,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征收率减按1.5%征收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
*号的运营商电子发票符合国税总局相关业务及技术规范,可以通过国家税务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是正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是由于国家税务局特许运营商电子发票不做价税分离,不是免税业务,不影响收票方正常使用。
12、税率栏显示免税。
免税实际上就是本身属于应税范围,但是国家处于鼓励和支出特定行业或者特定纳税主体,给了免税的政策优惠。
《实施细则》规定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还比如年为支持抗疫出台的免税优惠政策。
13、税率栏显示不征税
所谓不征税发票是纳税人没有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但却需要向相对方出具“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征税发票的税率栏不显示税率,也没有对应的税额。
之所以有不征税发票,主要是要解决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问题。按规定,开具发票纳税义务发生,而不征税收入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也需要开具发票,这种情况下,若开增值税发票,则要纳税,不开票相对方需要,有了不征税发票这些问题就解决了。
特定情形,目前一共16类,编码为~
14、税率栏显示空白
为什么这张清单发票的税率栏是空白?正常是清单上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是多少税率,发票上就展示多少税率。
但是,如果不同税率混开,那么发票票面上金额和税额就没有对应关系,这个时候清单税率栏就是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