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法自年7月1日起施行,7月1日起,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关于印花税,增值税的这5个常识问题,会计要知道。
1、纳税人多贴的印花税票可以退吗?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22号)第三条第八款规定,纳税人多贴的印花税票,不予退税及抵缴税款。
2、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多少?
根据《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租赁合同,税率为租金的千分之一。证券交易,税率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保管合同,税率为保管费的千分之一。融资租赁合同,税率为租金的万分之零点五。
3、印花税的减免优惠政策,书立双方都可以享受吗?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22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明确特定纳税人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除外。
4、纳税人享受土地增值税优惠事项如何办理?
根据《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年第14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土地增值税原备案类优惠政策,实行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纳税人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相应减免税栏次即可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材料留存备查。纳税人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5、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包括哪些?
《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中规定,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4号,以下称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下称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自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