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纳税申报已经开始,纳税申报是会计每个月必须完成的工作,也是会计最基础的工作,如果一个会计连纳税申报都完不成的话,那么根本无法胜任会计的工作。11月份会计在纳税申报的时候,注意下面这4个常识问题。
一、单位增值税进项税不够,老板找人代开发票虚增进项,有什么风险?
在日常工作中,有些中小企业经常会碰到进项税不够的情况,在纳税申报的时候,企业遇到这样的情况,很多中小企业的老板就会找自己的朋友或者是花一些手续费找人代开发票,总之就是不想按规定纳税申报缴纳税款。现在税务机关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越来越严,企业有虚开发票的情况,税务机关通过大数据或者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就会很容易比对出来企业有虚开发票的情况。
二、企业承接道路修建工程,施工前跟设计公司签订的测绘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立合同人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因此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的测绘工作所签订的合同,应按照“加工承揽合同”缴纳印花税,立合同人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小规模纳税人可减按50%计算缴纳印花税。
三、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其经营额发生变化必须向税务机关申报吗?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应当以该期每月实际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申报额超过定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款。具体申报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定期定额户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的,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清税款。具体幅度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四、教育费附加率是多少?
根据《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的规定,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