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投资#
一、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房产属于不动产的范围,老板将房产投资给企业时,可视为将所有权转让给企业,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老板应当给被投资企业开具“销售不动产”的发票。
根据相关规定,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自建取得:应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外购取得:应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如房产为购买满2年的住房,可以享受增值税优惠:
二、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41号)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个人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提示:
1、老板以房产投资的个人所得税由老板个人申报,而非企业代扣代缴;
2、公历年度是指1月1日至12月31日,而非60个月。
3、如果房产属于满5唯一的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立据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优惠:老板为自然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在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印花税。如为住房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
四、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老板将房产投资于企业应按照转让旧房计算土地增值税(可以回听“小税种”系列课程),如房产为住房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