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大多数企业的办税人员而言,印花税金额小、税目多,政策陈旧而繁琐,若稍不留意,就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在此,针对印花税纳税中常见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具体如下:
1.印花税的征税对象:
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列举的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凭证(见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能解决一般的印花税应税和税额计算问题,由于篇幅问题,在此不再为代价列示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2.印花税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若应税合同中分别列明购销金额及增值税额,仅就购销金额计算印花税;
(2)若购销金额中含有增值税额,则直接按购销金额计算印花税,不再扣除增值税。
营改增后不仅购销合同存在增值税额的问题,其他应税合同也存在这一问题,我的理解是参考购销合同的相关规定。
3.应纳税额的特别规定:
(1)无固定金额合同,先按5元定额贴花,后按实际发生金额计算应纳税额;
(2)应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按凭证书立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3)同一凭证由双方或者双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所执的一份全额贴花;
(4)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率,分别载有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5)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6)对货物运输、仓储保管、财产保险等,办理一项业务既书立合同,又开立单据的,只就合同贴花;凡不书立合同,只开立单据,以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应按照规定贴花。
4.印花税如何申报缴纳:
(1)自行贴花方法:自行购买并贴足印花税票,并即行注销;
(2)汇贴方法: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凭证,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
(3)汇缴方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
申报缴纳的方法应依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自行贴花可以免于每月的例行公事,而且可以调度印花税的纳税时间;而按期汇缴则更加的便捷,且税务风险小。
5.免征印花税的常见情况:
印花税优惠情况很多,在此我们仅列举部分常见的免征情况。
(1)已缴纳印花税凭证的副本或抄本;
(2)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3)投资者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4)年12月31日前,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
此处的免征与不征不同,不征是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的凭证,而免征是在印花税应税范围而免于征收。
6.印花税会计处理:
根据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企业缴纳印花税不在“应交税金”科目下核算,而是在缴纳时直接借记“税金及附加-印花税”,贷记“现金/银行存款”。
7.印花税税目税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