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清缴后可以进行更正。申报完成后,如发现申报有误,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行完成更正申报和注销申报。
办理路径: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底部-。您可以在这里看到所有的申报记录,包括未完成的、完成的和作废的。选择一个已完成的申报记录以对其进行更正或使其无效。
综合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简称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每年年度终了后,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年度所得。,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项目,取得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年度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再扣除当年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结清应退或应纳税款。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间为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进行年度决算。
从自然人纳税服务平台网页版“个人所得税”APP和“个人中心”自动带出的从业信息,是根据全国扣缴单位报送的自然人基本信息表A形成的。只要扣缴单位当前税务登记状态为正常或关闭,且您在扣缴单位提交的信息中标记为在职人员,则该单位将正常显示。如果无法显示,可能是您的用人单位未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您的个人证明信息或提交的证明信息有误,或者是您的用人单位在税务机关的登记状态被注销或异常,或者是您的个人信息未被选择为员工,或者是填写了离职日期。请联系您现任职单位的财务人员,通过代扣代缴客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