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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3/7 16: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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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用工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灵活用工个税*策,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新的产业可以说逐渐兴起,因此灵活用工备受瞩目,但也有一些问题逐渐出现,就比如灵活用工的个税*策,今天合付宝就来为大家介绍下灵活用工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灵活用工个税*策。

灵活用工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灵活用工个税*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平台灵活员工的收入可包括劳务报酬和营业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税项目的。支付提供劳务报酬的单位或个人,提前扣缴个人企业所得税,年终并入中国综合分析所得,按年计税。

  灵活就业人员登记为个体个体户或者未登记但在平台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所得应作为“营业收入”纳税。“营业收入”是指以各纳税年度总收入扣除成本和损失后的余额为基础,按照营业所得税税率表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按年度纳税。

因此,灵活用工管理人员可以取得的收入是否作为企业经营所得征税,应根据纳税人在平台上提供信息服务或从事生产经营的经济社会本质来判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年3月24日发布的《关于对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的有关指导意见,从4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在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企业增值税进行项目,暂停预缴土地增值税。”

除上述*策外,各地还对办理自然人临时纳税登记的纳税人实行了一些优惠*策。在湖南,灵活用工管理人员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月收入10万元以下免个税,10万以上符合社会条件的可以选择适用核定征收相关*策,核定应税所得率为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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