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取得的收入形式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根据不同的所得,其采取的征税方式以及适用的税率也有所不同。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即为基于个人在单位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奖金、年终加薪、津贴补贴等所得。针对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是累计预扣预缴法每月进行预扣预缴,次年进行汇算清缴。某月预扣预缴个税=(累计收入-累计基础费用-累计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其他法定扣除项目)×预扣预缴率-速算扣除数
具体税率为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元的,预扣率为3%;超过元不超过元的部分,预扣率为10%;超过元,不超过元的部分,预扣率为20%;超过元,不超过的部分,预扣率为25%;超过元不超过元的部分,预扣率为30%;超过元不超过元的部分,预扣率为35%;超过元的部分预扣率为45%。
2、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实行按次预缴,次年并入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收入不超过元,减除费用为,超过元的,减除20%作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预缴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预缴税率具体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元的,预扣率为20%;超过元不超过元的部分,预扣率为30%;超过元的部分预扣率为40%。
3、稿酬所得
个人因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按照稿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收入额,再按照收入额的70%确认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收入×(1-20%)×70%×20%。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收入减去20%的费用后的余额确认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收入×(1-20%)×20%。
上面四项所得,均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综合所得税率表如下,如果上面四项所得,预缴的个税合计数大于按照综合所得计算的个税,多预缴的个税,就可以申请退税。
5、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及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所得,按照生产经营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税率为5级超额累进税率,以每年收入减除相关合法成本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5%——35%)。
6、财产租赁所得
个人对外出租不动产、机械设备、车船等取得所得,以及个人租赁财产再进行转租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足元,减除费用为,超过元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收入-20%×收入(或-)]×20%
7、财产转让所得
个人转让不动产、有价证券、股权、机械设备、车辆等个人财产取得的所得,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20%。
8、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照每次收入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9、偶然所得
个人得奖、中奖、中彩等其他偶然所得,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