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年1月1日起,有两类人累计扣除费用直接按照6万元计算。具体情况,我们在文章做了详细讲解:恭喜,个税变了!月收入不足6万元的员工又多了一笔钱?!
因为牵扯到预扣预缴方式变了,我们首先建议根据系统提示的名单,让符合条件的员工签一个承诺书,用来规避一下风险。承诺书参考如下: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说一下年新的预扣预缴*策实施后,个税怎么计算的问题。
1、在预扣预缴阶段:
根据不同性质的收入,预扣预缴方式如下:
以工资薪金,举个例子:
张三为A公司的一名员工,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元,每月减除费用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元,从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元,假设不考虑其他情形。以前4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
1月份:(---)×3%=元;
2月份:(×2-×2-×2-×2)×3%-=元;
3月份:(×3-×3-×3-×3)×3%--=元;
4月份:(×4-×4-×4-×4)×10%----=元;
……
可知,4月份开始跳档,该纳税人全年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元。
假设,上述案例张三适用最新公告,可以在年1月直接扣除6万元。则,
1月份-3月份:不用预缴个税;
4月份:(×4--×4-×4)×3%=元
5月份:(×5--×5-×5)×3%-=元
……
虽说,适用最新公告,预扣预缴时,少交了税,但是汇算清缴时,还会把少缴的税给补上。
2、个税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
汇算清缴时,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并称为综合所得,一起汇总计缴个税。
举个简单的例子:
张三取得年全年收入/扣除项如下:
(1)工资、薪金所得:10万元;劳动报酬所得:1万元;稿酬所得:2万元;
(2)三险一金:1万元;子女教育附加扣除:1.2万元;继续教育支出元。
假设,不考虑其他情况。
综合所得=++=100元;
应纳税额=(100---1-)×10%-=1元;
如果预扣预缴合计为元,则汇算清缴补税元。
以上就是年个税计算的方式,你搞懂了吗?另外,文章的最后,我们给大家汇总了个税最新最全的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3%-45%超额累进税率:
3%-45%超额累进税率按月换算:
5%-35%超额累进税率:
劳务报酬预扣预缴适用税率:
比例税率:20%
适用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
最后的最后,提醒大家一句:抓紧时间确认一下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扣除项目和扣除标准及方法,如下表:
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