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网
国庆节过后的第一天,不少网友就收到这样一条短信,“公益短信:国家税务总局温馨提示:年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每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起征点)由元提高至元,并实行新税率表。”
这给一些网友带来困惑,“不是说新个人所得税法要到明年才施行么?”
事实上,财*部、国家税务总局之前明确发文确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先行对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每月元的基本减除费用,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起征点进行扣除,并适用新税率表。
也就是说,请马上要发或者已经要发工资的网友注意了,由于采用了新起征点和税率表,你的到手工资已经“悄悄”变多了。那么,问题来了,到底能省多少钱呢?
图片说明:不同收入人群的减税收情况表
此次调整中,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因此,中低收入人群的减税获益感会更明显。每个人具体能减多少要是要结合自身实际的收入和当地的社保缴方法来计算。简单来说,应税收入低于元的这个月就不用再缴纳个税了,应税收入在元左右可以省下多元,应税收入在元左右的可以省下多元。这个问题不便一概而论,至于每个人大概可以省下多少,可以参考东方网之前的原创文章《新个税起征点10月实施月入2万者每年能省出一个LV包包》。
新的问题接踵而来,有些单位当月工资下月发放,那10月收到的9月工资是否可以按照新的起征点和税率计算呢?同样,如果因为特殊原因,9月工资延迟至10月发放,是否需要将两月工资合并计算后再统一扣除元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
针对这类问题,记者从上海税务部门了解到,基本减除费用应当按照实际取得收入的月份进行扣除,也就是说,不论是9月工资还是10月工资,只要是在10月取得的,就需要按元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
如果还有问题,可直接向税务部门咨询。9月28日起,上海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