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不属于企业形式,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需要按照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税,那么具体计算方式有哪几种,分别如何计算呢?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一般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
1、查账征收
查证征收是根据收入减除各种人员工资,社保等成本费用后的年税前利润,实行五级累进制,缴纳5%——35%的个人经营所得。
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适用税率以及速算扣除数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来确认。
需要注意的是,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在税前不允许扣除,业主费用扣除标准统一为6万/年。
2、核定征收
个体户核定征收一般有两种核定方式,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定期定额核定是直接核定一个纳税金额,每个月固定交多少钱税,一般多为微利型个体工商户,通常纳税金额在——元不等。
核定应税所得率,首选根据行业核定一个应税所得率,然后再用应税所得率乘以收入总额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这种方式主要用于个体户收入额可以可靠获得的。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果个体户的收入总额不好确认,而成本费用可以可靠确认,也可以这样计算:应纳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目前,大部分小型个体户是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虽然有声音说核定征收方式会被取消,但是可能性不大,因为对于一些小型的个体户而言,很难专业的去做账,而且有些个体户本身盈利就比较少,这种基本就采用定额征收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