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需要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今年(年)内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仍可以单独计税。
两种计税方式有什么区别呢?到手奖金可能差上万元!
年年终奖适用两种计税方式
根据财*部、国税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在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单独计税计算公式为: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合计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也就是说,今年年内取得的年终奖,缴纳个税有两种计税方式,即单独计税和综合计税。到了明年取得的收入,就只有综合计税一种方式了。
两种计税方式有什么区别?
对于部分人群来说,综合计税后有可能可以少缴纳税款,或不缴纳税款。
例如:
但是对于大部分劳动者来说,情况稍有不同。
例如:
总体来说,单独计税更适用于工资高于年终奖的员工,综合计税更适用于年终奖较高、工资较少的员工。
为什么年终奖要全部纳入综合所得?
一是单独计税存在公平差异。在同等工薪收入下,由于发放方式不同产生纳税额不一样的情况,对很多劳动者来说有失公平。
例如:
二是单独计税存在“断档”区间。在“断档”区间内,会出现税前奖金更多的人,在扣税之后反而到手得少。
例如:
实行综合计税,合理解决了单独计税造成的税负不公平现象。年,国家充分考虑纳税人需求,为*策从单独计税转向综合计税设置了3年过渡期。现在过渡期将满,计税进入更加合理规范的全新方式,相信在公平的托底下,社会财富分配的跷跷板一定会更加平衡。
(大众网·海报新闻编辑于琳琳综合自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央广网、中国证券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