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
工资薪金,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从年3月1日起,起征点为元)。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5%至45%)计缴个人所得税。
三费一金是指社保费、医保费、养老费和住房公积金
00:40计算公式是: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级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税率
(%)速算
扣除数
1不超过元的不超过元的50
2超过元至元的部分超过元至元的部分
3超过元至0元的部分超过元至元的部分
4超过0元至0元的部分超过元至元的部分
5超过0元至元的部分超过元至元的部分
6超过元至元的部分超过元至元的部分
7超过元至元的部分超过元至元的部分
8超过元至元的部分超过元至元的部分
9超过元的部分超过元的部分
注:①表中所列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②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例:王某当月取得工资收入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元,费用扣除额为元,则王某当月应纳税所得额=--=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