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指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财产转让取得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财产转让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纳税人,为出让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或个人,即出售人。计税依据,为官方认可的成交价格(在土地、房屋权属转让时)。基准税率1%或2%。
二、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税额
(一)影响个人所得税税额的因素
(1)房屋原值(有或无);
(2)房屋性质(住宅或非住宅);
(3)房屋持有年限(满2年或不满2年,满5年或不满5年);
(4)出售方家庭持有套数(唯一或不唯一);
(5)地税指导价、网签价、业主购买价比较。
(二)个人所得税计算总结
张三,周岁,单身,名下在市北区和市南区各有一套商品房,现欲出售名下位于市北区的商品房,是张三在年贷款购买,张三购买时是万,出售时网签价为万元,地税指导价为万元,请计算张三在出售该套住宅时需要产生的个人所得税。
1.综合该套住宅满五不唯一的状况,可计算个人所得税为:×2%=12.6(万元)
三、个人所得税征收中的免征*策
(一)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财*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1:个人购房日期的确定。个人按照国家房改*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其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依照孰先原则确定;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
2:个人转让房屋的日期,以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1)必须是生活用房,个人出售商业用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2)明确“家庭唯一”的范围,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如果个人在北京、深圳各拥有一套自用5年以上生活用房,分别转让时都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无偿赠与税法规定的相关人
《财*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三)多子女共同继承,其他子女取得现金补偿的份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多子女继承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号)第一条规定,多子女共同继承房屋,子女对房屋产权进行分割,房屋产权由其中一个子女取得,其他子女应继承房屋的部分产权折价后以现金形式给付,对其他子女取得现金补偿的份额,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
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五)城镇房屋拆迁补偿款
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六)被征用房屋补偿费收入
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在旧城改造过程中,个人因住房被征用而取得赔偿费,属补偿性质的收入,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房屋),均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