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跟报税通反馈,说自己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收入纳税明细,结果发现自己年工资收入84万,其中有15万的裁员补偿没算进去,这个要主动纳税吗?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进行裁员时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问题是,员工获得的裁员赔偿金需要扣税吗?如果扣税的话,怎么计算税金呢?
我们来看*策方面的规定,根据《财*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号)的内容:
一、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二、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
三、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58号)规定计算纳税。
那么,该网友适用于第一条内容,由于该网友在北京,北京平均收入将近元,该网友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获得了15万元的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数额并未超过北京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12×3=28元),因此该网友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不需要去补税了。
如果该网友获得了30万元的补偿金呢?那么该如何纳税呢?
根据计算公式,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那么,需要纳税的金额为(-28)×3%=元。
好了,当大家遇到这种情况时,知道该怎么做了吧。
最后,跟大家说一下如何确定自己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算;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