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工资超过万元,那么每增加万元收入,要上缴45万元的税款!个人所得税的“7档综合税率表”原来是这个意思,综合收入越高,纳税就越高!当个人综合所得额在元以下时,个税的税率为3%。举例:如果一个人全年取得综合税前收入元,其中“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全年扣元,专项附加扣除元,固定扣除费用元。(领到手不扣个税的工资是1元)那么当年他的应纳税所得额=---=元应上交的个税=*3%=元。如果他的收入在增加10万元达到元时,他的应纳税所得额=---=1元这个时候进入第2档税率了:分两段计算:*3%+000*10%=+00=1元。但为了计算方便,我们可以直接用表上的“速算扣除数”元。1*10%-=1元。那么以此类推,我们可以得到,当个人所得大幅增加后,比如公司的“董监高”工资收入都是以数百万计时,他们均达到了最后一档,即第7档45%的税率,这时每增加万元,都会上交45%的税,即45万元。45%这税率是远远高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25%,也高于个人所得税中的“财产转让收入”的税率20%。于是我们就看到了绝大多数上市公司,会给公司的骨干员工发放股票,也就是常说的“股权激励”,这样职工在工资之外得到了额外的收入,同时上交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也下降到20%以下了。股权激励所获得的股票,是采用“卖价-买价”后的差价进行纳税的,税率为20%,这比工资收入的45%足足降低了25%!所以我们可以发现,虽然表面上,个税对高收入人群收税特别高。但实际执行起来,纳税的人还是所谓的“中产阶级”在贡献税收。基本在20万元以下工资收入的人,交税适用的税率在3%以下。而20万-万之间的工资收入,才是纳税的主要群体,适用的税率从20%-35%,超过万的工资收入后,很少直接通过工资来发放了,大部分会考虑股权支付了。这里解释下综合所得收入是指哪些收入?“综合所得”主要包括这4种类型的收入: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酬。这4种收入,在第二年的汇算清缴时,要加在一起作为“综合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再与平时的预缴进行对比,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