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对保健食品监管体制进行改革(2)_保健食品_产业经济
上一页 1 2 第三,狂妄的“高科技”。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讳莫如深的“高科技”说辞是保健品夸大宣传的最新利器。例如,借“人类基因组计划”的东风,某些保健品声称“可以修补基因”。还有跟“靶向技术”攀亲戚的,声称可以“智能追踪癌细胞,一击就中,从此免受放疗、化疗的折磨”。而“纳米技术”更是被广为滥用,所谓“百分之百被人体吸收的纳米钙”、“能渗透每个细胞的纳米水”等等,层出不穷。
“这些毛病不改,保健品的‘诚信’就永远树不起来!”徐华峰表示,《食品安全法》出台将给保健品行业的宣传乱象上一个“紧箍咒”。而深圳生命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于鹏也表示,期待行业监管加强,不给违法企业留有空隙。
期待“阳光”产业
据悉,我国目前已注册的保健食品共有9000余个,生产企业3000多家,年销售额达600亿~650亿元,已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巨大产业。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曾指出,经过20多年的快速发展,保健产业已进成为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朝阳产业”。但保健品泛滥的夸大宣传也引发了消费者一次次的质疑与迷惑。针对这些情况,2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食品安全法》中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今年早些时候,国家广电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五部门发文严禁名人当“药托”和“医托”。《食品安全法》也规定,个人如代言问题食品,将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对于这些法规的出台,消费者拍手叫好。
广东省是保健食品消费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针对新的*策和市场环境,监管部门采取多种举措,突破困局、增创新优势,全力推进保健产业的健康发展。广东省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陈豪鑫表示,现有的保健食品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产品功能的同质化、产品广告宣传不实。“随着国家对保健食品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产业良性循环发展基础之上的行业自律也必须提上日程”。深圳白领梁先生表示,保健食品既然声称“具有保健功能”,那么其有效性和科学性,必须经过权威机构的严格评价,并“据此发布科学的负责的产品广告”。梁先生告诉,五部门颁发的《通知》和《食品安全法》的出台,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一种保护,也是对“名人”的一种警示。
徐华峰表示,目前国家对保健食品行业监管的力度还不够,需要对其准入、流通、广告等环节给予全过程监管。现在的情况是重审批轻监管,对配方的安全性和科学性进行了严格的审评,但是对生产和销售环节监管较少,市场卖的产品可能跟审批的产品不一样。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应加大处罚力度。《广告法》规定,对虚假广告处以广告费5倍以下的罚款。很多违法广告虽然被执行多次处罚,仍没能遏止住其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唐烈文律师指出,现行的《广告法》提出了广告必须真实、合法、清楚、明白的要求,但由于对真实性的界定不明确,也没有判定广告真实性的具体标准,“何为虚假广告,执法标准很难界定”。
种种迹象表明,国家正在对保健食品监管体制进行改革,但有关人士认为,改革不会一蹴而就,保健食品营销中夸大宣传的无秩序状态“并非个案”,解决夸大宣传不单需要*策监管,更需要每个企业自我规范。业内人士表示,希望随着《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实施,国家能尽快完善相关配套法规,设置细节和标准,提高准入和处罚的门槛。唐烈文律师提醒消费者,如遇虚假广告,消费者可起诉生产商,并同时把发布广告的媒体“列为第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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