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申报要用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热点 [复制链接]

1#

一、什么是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

答:附加税费指的是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是指纳税人申报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时,使用《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具体实现方式是将《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二、如何申报?

答:新启用的《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中,附加税费申报表作为附列资料或附表,纳税人在进行消费税申报的同时完成附加税费申报。

具体为纳税人填写消费税相关申报信息后,自动带入附加税费附列资料(附表);纳税人填写完附加税费其他申报信息后,回到消费税申报主表,形成纳税人本期应缴纳的消费税和附加税费。上述表内信息预填均由系统自动实现。

三、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后原附加税费申报表还可以使用吗?

答: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后,不仅对申报表进行了改进,而且对支撑申报的信息系统和电子税务局进行了功能的优化和完善,覆盖了消费税和附加税费申报的所有场景。因此,申报表整合后,原《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不再使用。

四、使用新申报表后,消费税申报表有哪些变化?

答:一是将原分税目的8张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主表整合为1张主表,基本框架结构维持不变,包含销售情况、税款计算和税款缴纳三部分,增加了栏次和列次序号及表内勾稽关系,删除不参与消费税计算的“期初未缴税额”等3个项目,方便纳税人平稳过渡使用新申报表。

二是将原分税目的22张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附表整合为7张附表,其中4张为通用附表,保留了1张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填报的专用附表、2张卷烟消费税纳税人填报的专用附表。

五、使用新申报表后,适用不同征收品目的消费税纳税人需要填报所有主表附表吗?

答:新申报表将原分税目的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进行了整合。系统根据纳税人登记的消费税征收品目信息,自动带出申报表主表中的“应税消费税名称”“适用税率”等内容以及该纳税人需要填报的附表,方便纳税人填报。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卷烟消费税纳税人需要填报的专用附表,其他纳税人不需填报,系统也不会带出。

六、企业在委托加工环节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还需要填报《代收代缴税款计算表》吗?

答:不再填报《代收代缴税款计算表》,应填报各税种通用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明细报告表》。

七、某企业是从事润滑油生产业务的,启用新申报表后还需要填写《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吗?

答:不再填报原《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新申报表已最大化的兼容原有各类消费税申报表的功能,并与税种登记信息自动关联。申报时系统将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专用的《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适用)》自动带出,成品油期初库存自动带入,纳税人可以继续计算抵扣税额。

八、《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有哪些变化?

答:统一了《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除成品油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使用此表,此表为通用表。由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的特殊性,另行使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适用)。具体变化为:

(一)通用表分为两部分,即“本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计算”“本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计算”,分别计算准予扣除税额,并进行汇总计算。并可从税收管理系统获取相关数据进行比对。

(二)增加“本期领用不准予扣除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本期领用不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本期领用不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三个栏次。对按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的已纳消费税税额进行抵减。

九、消费税经过简并后的申报表和附表有哪些?

答:经过简并后的申报资料包括《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成品油纳税人适用)》;《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本期委托加工情况报告表》;《卷烟批发企业月份销售明细清单(卷烟批发纳税人适用)》;《卷烟生产企业合作生产卷烟消费税情况报告表(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纳税人适用)》。

十、假设某企业本期应纳消费税税额为20万元,期初留抵税额5万元,本期准予扣除税额30万元,那本期实际可以扣除的税额是多少?未扣除的是否可以留待下期抵扣?报表如何填写?

答:由于本期应扣除税额为期初留抵税额5万元加本期准予扣除税额30万元,合计35万元,大于本期应纳税额,所以本期实际扣除税额为20万元,未抵扣完的15万元可以在下期抵扣。

《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第8栏“期初留抵税额”为5万元,第9栏“本期准予扣除税额”为30万元,第10栏“本期应扣除税额”为35万元,第11栏“本期实际扣除税额”为20万元,第12栏“期末留抵税额”为15万元。其中第9栏“本期准予扣除税额”应等于附表1-1《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第19栏“本期准予扣除税款合计”。

十一、某企业主要生产铅蓄电池及太阳能电池,启用新报表后还需要填写《本期减(免)税计算表(电池)》吗?

答:不再填报《本期减(免)税计算表(电池)》,应将免税情况填入附表2《本期减(免)税明细表》。

来源:四川税务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