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增值税是什么?有什么可以免征增值税?在增值税的学习中,会有部分内容是增值税的免减,那么,具体的免减增值税的范围是什么呢?跟着高顿小编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增值税?
增值税是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额,以此作为征收的计税依据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来说,增值税是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价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就征税,没增值就不征税。
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1.按期纳税,为月应税销售额~元(含本数)。
2.按次纳税,为每次(日)销售额~元(含本数)。
二、免增值税
年5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除此之外,还有部分项目的免征: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三、减增值税
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并明确了适用11%税率的货物范围和抵扣进项税额规定。
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