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刘一博冯若男)11月3日,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消费税基本制度框架,保持了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然而,此前市场较为关心的白酒税率移至消费端,却并未落实在征求意见稿内。对此,业内人士指出,白酒征税沿用原有政策,对于整个行业,尤其是区域性白酒可都是利好消息。
图片来源:财政部网站
据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征税标准仍然以此前年制定的为准。根据此次征求意见稿显示,白酒生产(进口)环节征税的政策,税率为20%加0.5元/克(或者毫升)。
对此,国内某白酒企业高层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税收与企业息息相关,同时税收变动会存在导致产品涨价的几率,但影响不大。然而,对于消费税后移至消费端,从操作层面而言较难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热议的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未出现在该征求意见稿内。今年10月,在国务院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中提出,“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拓展地方收入来源,引导地方改善消费环境。”随着该方案的推出,是否将征税环节后移到消费端也随之成为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