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2018增值税新变化税率综合记忆法一般 [复制链接]

1#

自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和10%。

下面的两个问题不知道您有遇到过吗?

1、年5月1日之后发票开具时增值税税率的问题,是不是再不能开具17%的税点了?

这里强调一个分界点的问题:那就是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如果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在5月1日之前,而且贵公司在5月1日之前的税款所属期已按申报期做了无票收入的纳税申报,那么您就可以在5月1日之后补开5月1日前发生业务的发票,而且此时开具发票的税率是可以用原税率(17%、11%)。

而如果您在5月1日之前没有做无票收入的纳税申报,那么您是不可以再行开具(17%、11%)的原税率的,因为那就要推定为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5.1之后,要按新政税率16%和10%开具。

2.年5月1日之后,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那纳税人是不是就享受不到原来的优惠了?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国家将继续维持原来征17%抵13%扣除率使纳税人依然享有4个百分点的可抵优惠政策,现行按照16%征,按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年5月1日之后最新增值税税率其实只有四档16%、10%、6%、0%。

(1)16%,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10%,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23类货物,税率为10%。

(3)6%纳税人提供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租赁服务以外的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

(4)0%,主要就是纳税人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

以上也许可以找个小规律归纳下看是不是好记呢?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6%

提供服务类分10%和6%,出口相关0%

销售分三类销售货物16%(另有特殊23种10%)销售不动产10%,销售无形资产6%(特殊土地使用权10%),

服务分两类贴近大众生活的(比方说餐饮住宿物流文化等现代生活服务金融服务等)6%

为大众服务的(比方说交通运输、建筑、邮政等)10%

其中特殊的电信服务分两类基础10%,增值6%,

租赁服务分两类动产租赁16%,不动产租赁10%

附列23种特殊货物涵盖:粮、油、盐、水、气、煤、书、报、肥、药、机、膜、料等

发现了吗?这低税率的23种货物是不是和农民朋友息息相关呢?

而上面6%的日常服务(比如餐饮住宿物流文化等现代生活服务金融服务)是不是和我们广大民众密不可分呢?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