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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邓伦偷逃税被罚106亿,税务如何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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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劝某些人,不要等铁拳打到身上,才知道疼。这天,商家们还在战战兢兢,邓先生倒是会抢热度,先塌房为敬。

3月15号下午4点,上海市税务局披露了一起明星偷逃税案:邓先生逃税并罚款1.06亿。

有趣的是,这位先生在某博坐拥多万粉丝,标签还正是“好好做人,认真演戏。”怎么,就是缺啥补啥呗。

罚了一个多亿,四千多万偷税款,六千多万罚金。有没有懂行的说说,这是几冰几薇几爽。

这么跟大家说,那些下作的偷逃税的方式,该是个头了!

邓伦做了什么?为什么会被税局罚1.06亿呢?

上海税务局稽查局答记者问中,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去年以来开展的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邓伦存在涉嫌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经查,邓伦在-年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32万元。

在税务检查检查过程中,邓伦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03万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因此,税局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的.03万元,处0.5倍罚款计.52万元;

但因经税务机关提醒督促后,仍整改不彻底,税局因此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未主动自查补缴的.79万元,处4倍罚款计.16万元。

税局在综合考虑了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后,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

那么什么叫做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呢?根据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分三大类,九种:

其中,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为综合所得,自然人要就其全年的综合所得适用年度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满足汇算清缴条件的,需要在次年汇算清缴期进行汇算清缴,单位在向个人支付综合所得时,需要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财产转让、股息利息红利、偶然所得需要扣缴义务人按次或按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当事个人有申报义务。经营所得,需要当事个人进行申报。

上述三类所得,在计算税率时是有差别,适用税率也差别较大,也正因为如此,才有了形形色色市面流行的个人所得的避税方法,即转换所得形式,将适用税率高或税收负担重的所得转换为税率低或税收负担轻的所得。

比如,将工资薪金所得转换为股息红利,将工资薪金所得转换为经营所得等等,阿爽阿冰阿薇等等都是栽在这里,他们也相继被查,直接将其定性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不同寻常,这表明,税务机关对这类“筹划”不再容忍。而邓先生不仅没有意识到事情严重性,而且还一错再错,连补税都没补全,属实离谱。这波不凉,都对不起整个团队的智力水平。

通报中也提到,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并对协助偷逃税款的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中介机构等进行联动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不断提升文娱领域从业人员及企业的税法遵从度,进一步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也就是说,邓伦这1.06个“小目标”可能只是曝光的开始。

无论是明星、网红还是谁,一定要把“身子”洗干净了,切记税网恢恢,疏而不漏,即便偷税还没被抓包,也不过是现在还没落到头上,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在官方通告里,有个细节很有意思:

去年,金税四期开始上线。邓先生不仅不把税务大数据当回事,以身试法,而且还反复摩擦,那你不被曝光那才是没天理了。

下面这段话,我已经在阿爽阿梨阿薇犯错的时候,说过很多遍了,但我不介意,再重复一次。

不要问偷税是怎么发现的,而是要问你有多幸运,还没被发现。现在查逃税的各个关卡,样样致命。

第一关:四流合一

“四流”,是指业务流、资金流、合同流和发票流,“四流合一”,指的是这些需要能互相匹配,互相能对得上。

四流合一听着简单,但对做账的人可不容易。

比如,企业老板到年底发现账面不平,想“弄”点发票补补账。给开票方打了钱,对方给你开了票,但合同从哪搞?就算老板同意再伪造或者“假装”签一份真合同,那货物怎么搞?真发还是不发?不发,将来税务一查就会发现破绽;真发,那和正经做了笔生意又有什么区别?还怎么省税省钱?

再比如,又比如,你找2个“兄弟”公司,仨人跟击鼓传花似的,相互打钱,互相开票,形成闭环。年被某市税务稽查局制裁的五矿公司就是,找了甲乙两家公司,按:甲公司→五矿公司→乙公司→甲公司的顺序,开了多份发票,金额达到1.6亿。他们也以为自己天衣无缝,但稽查局随便一查就摸清楚了这三个活宝的采购合同模式、实际货物运输、仓储情况,最后认定三方订立的合同没有真实履行,罚了款。

必须有真实有效的合同;合同必须真实执行;资金必须如实支付;应税货物、劳务等,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费劲心思想出的法子,好不容易搞定四流合一了,但往往会发现和老老实实做业务、正常开票已经没多大区别了。可这,还只是第一关。

第二关:大数据的法眼

稍微对税务有点了解的朋友会知道,我国有个“金税系统”,现在已经开发到第四期了。金税四期有什么厉害之处呢?四个字:以数治税。

这有多厉害呢?就拿增值税里最基本的进项销项来说。一个做茶具的商店,要卖出套茶具,必然要从窑口进货套;有套进货,上游厂家就必须生产过这套;要生产套产品,厂家就必须买过套要用的原材料。整个链条,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要被查。

这一点,其实试点早就展开了,我有真人真事佐证。我老家有个做蔬菜批发的叔叔。因为创业初期我帮他筹备过税务的事,受我影响,在财会方面一向非常规范,一分钱税都没少交过。就这么个奉公守法的人,19年被查了,当时还罚了3万块钱。

他来求助我,我也觉得奇怪,以我的了解他不可能犯这种错误。后来才知道,是他的上游商家出了问题,参与乱开发票,最后数据对不上,整个这条链条上的人都被罚了钱。

这很好反映了金税四期的一个特点:除了过去十余个涉税部门,现在连“非税业务”也被纳入了监控。而且金税系统不仅仅是监察企业行为,它把工商、公安、税务、社保、质监、银行等等这些“非税部门”的信息也统合了起来。

你说你能把你家公司的账面规整好,那你能把这个产业链上下游都摆平?你说你能搞定税务问题,你能一次解决工商、税务、社保、质监、银行一系列问题?而这,也仅仅是第二关的要求。

第三关:税务稽查

哪怕你能解决上述的一切问题,别得意,还有税务稽查等着你。

什么是税务稽查?具体说,是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和各级税务机关设立的税务稽查机构。必要的时候,检察院、公安警力也会协作共同办案。保障把漏网之鱼,全都抓到。

有哪些情况会被税务稽查呢?1、推送案源,比如前面所讲,金税系统发现有异常的2、检举案源,比如像是““X冰冰”这种,朝阳群众举报的3、安排案源,比如“主播行业”纳税情况不太对,需要集中整治一波。4、自选案源:抽查。生死簿随缘点名,就问你怕不怕?

一旦稽查部门找上门来,势必翻得底朝天,没几家企业经得起这么查的。

第一关你搞定了自己企业,第二关你搞定了产业链,第三关你可能得给老天爷递个烟,求求他赏你个好运气。

第四关:秋后算账

如果你侥幸地发现,自己之前偷偷买了点来路不明的发票,目前还没被抓到,正准备在我的文章下面评论一句“就是吓吓人的”。那也别高兴太早。

我国税务稽查的调查能力非常强,只有他们暂时不想办的逃税,没有查不到、不知道的逃税。凭借前面提到的那些大数据技术、稽查能力,查到那些违法的事是早晚的。之所以没抓你,不是查不到,而是不想查。

“秋后算账”,是稽查人员的一大典型作风。

什么时候算账呢?我们举两种情况,第一是上面发话了,要集中整治某某不规范的纳税行为;像是去年要集中整治直播行业了,那么可以预想的是对整个行业动手,彻底规范化,所以相关曝光特别多。去年以来,上海市开展的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就要找“给猴看的鸡”,你邓先生硬往刀下拱,那也怪不了别人。

所以如果你在这行业,早该嗅到这些信息了,一个小小的企业或个人就不要妄图和整个社会意志对抗了。

第二种秋后算账的情况,是某企业犯了其他事情,引得稽查上门。一旦上门那就是彻查,也就意味着以前干的所有事情全部算总账。这对常年或者哪怕偶然有过不规范行为的企业来说,都是灭顶之灾。什么是“其他事情”,往小了可能是“社保”,“借款”,老板的“违法乱纪”,往大了比如激起了某种民愤,这里不能明说。

这就是“秋后算账”,从犯下逃税罪行的那天起,就应该寝食难安,夙夜忧叹,每天都担心税务部门会找上门来。因为有一天,他们会跟你算总账!!!

不管你是销售千亿的带货女王,还是粉丝几千万的当红小生,尾巴一定想着收好,不要翘起来,更不要把时代给你的红利当成了自己的本事。

教训现在很惨痛,未来还会更惨痛。

偷税漏税是影响社会公平的,在共同富裕的主旋律上,影响社会公平的行为,其所付出的代价只会越来越大。而对正经做生意、为国家创造GDP和就业的人群来说,将会有更多的税收优惠和政策扶持。

合法合规纳税,即不用提心吊胆,又能享受优惠政策。不要等铁拳打到身上,才知道疼。

1.税务行业十年老炮,每天分享税筹经验,解决疑难财税问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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