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法将于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让纳税人尽早享受减税红利,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我国将对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和薪金按每月元的基本减除费用(通常称为“起征点”)进行扣除,并适用新税率表。伴随着这些利好的落地,纳税人能享受多少减税优惠?本期主持人就跟大家算算这笔减税账。问:按照新个税法,纳税人税负可以减轻多少?主持人:根据测算,个税改革后,月收入2万元以下纳税人税负可降低50%以上,月收入元以内税负可减轻近70%。比如,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额元,按照此前元的起征点计算,应纳税额是元;按照新个税法,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的话,应纳税额是90元,减税比例达73.9%。此外,等明年专项附加扣除实施后,减税额将更大。问:该怎么计算自己的个税金额?主持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共分为7级。具体为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元的,税率3%;超过元至元的部分,税率10%;超过元至2元的部分,税率20%;超过2元至3元的部分,税率25%;超过3元至5元的部分,税率30%;超过5元至0元的部分,税率35%;超过0元的部分,税率45%。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应纳税所得额并不是实际工资收入,而是对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扣除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和起征点后的数额。比如,小张10月份应发工资是1元,扣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元后,10月份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须这样计算:首先,应纳税所得额=1元-元-元=元。然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10%-元=元。速算扣除数指的是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税时,简化计算应纳税额的一个数据。因为超额累进税率需要将一笔收入分成若干段,按不同段的收入适用不同的税率进行计算,然后再累计计算,较为复杂,为了便于操作故预先计算出速算扣除数。速算扣除数实际上是在级距和税率不变的条件下,全额累进税率的应纳税额比超额累进税率的应纳税额多纳的一个常数。当然纳税人也可以不用速算扣除数,根据分级税率计算。比如,小张的元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额是:元×3%+元×10%=元。(本期主持人董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