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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综合所得年终汇算清缴应纳税额计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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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自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具体扣除方式上,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扣除标准的%扣除,也可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上述*策规定扣除。

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

(5)其他扣除。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

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元/年(元/月)。

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其他要求:

(1)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2)纳税人同时从2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3)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4)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中国公民李某为甲公司销售主管,有两个孩子,女儿读小学1年级,儿子年出生。李某有一个姐姐,父母均已年过60岁。李某年的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工资元;每月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共元;每月偿还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本息元。

(2)全年取得稿酬元,劳务报酬元。

(3)女儿课外班全年支出费用元,儿子早教班全年支出费用0元。

已知:综合所得,每一纳税年度减除费用0元;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元/月,由李某按扣除标准的%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元/月,由李某按扣除标准的%扣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0元/月,李某与其姐姐均摊。

(2)收入额合计=190+67+=299(元);

允许扣除项目合=0+3+10+10+10=(元);

应纳税所得额=299-=(元);

以应纳税所得额查找税率表,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

应纳税额=×20%-=(元)。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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