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杭州通」
天目新闻讯众所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
随着新契税法实施时间的临近,“契税上涨”的传言,又在网络上甚嚣尘上。
因为新契税法中明确,契税税率为3%-5%,这就让很多人迷茫了,对“契税上涨”表示担忧,担心契税负担可能增加数万元甚至更多,毕竟现在实际执行的契税税率,都是1%到3%。
那么契税上涨是真的吗?答案是否定的。
契税上涨系误读
国家税务总局一年前就曾辟谣
早在去年8月,新契税法刚刚通过时,天目新闻就曾辟谣称,契税上调的说法是误读。
一方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出现之前,我国施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契税税率为3%-5%。也就是说,新契税法和之前的契税规定,在契税税率的规定上,没有任何区别。
另一方面,实际税率和契税相关法律规定的税率有一定差别,症结在于国家税务总局年的规范性文件(财税〔〕23号)所作出的减税规定。
其中明确提出,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按1%、2%的税率征收契税。
当时记者也咨询了国家税务总局热线,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和《财税〔〕23号》,是共同存在的,两份文件并不冲突。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热线也再一次明确,契税法施行后,不会影响原本执行的契税税率标准,9月1日以后依然按照23号文件的标准执行。
浙江契税上涨到3%?
浙江官方:优惠税率依然有效
即使如此,最近仍有很多浙江人,对“契税上涨”仍持模糊态度。
原因在于,7月30日,浙江省通过的《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浙江省行*区域内契税的适用税率为3%。
这也让很多浙江人产生误读:浙江契税上涨到了3%。
但实际上,这3%的税率规定,只是对现行税率的一种平移。不仅是浙江,北京、广东、福建、云南等地,也均平移现行3%的契税税率。调整后,与原先的优惠购房税率并不冲突。
对于此事,浙江省财*厅近期公开回应称:《契税法》第六条明确,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由此可见,在《契税法》正式施行后,国务院仍可以针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制定减免税优惠*策。同时,国家关于居民购买第一套房和第二套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安置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优惠税率*策在法定时间内依然有效。
浙江的相关税务部门也表示,《契税法》是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现行的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对部分减征和免征契税的*策内容作了调整,并未增加纳税人的负担。
也就是说,对于杭州而言,即使9月1日之后,实际执行的契税税率依然是:90方以下首二套1%,90方以上首套1.5%、二套2%。
来源:天目新闻作者:记者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