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将于年7月1日起施行,新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财加教育整理如下(包括与此前“暂行条例”的税目税率变化点也会进行整理),记得收藏以免缴错了税:
PART.01
7月1日启用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01合同(指书面合同)
1)借款合同
税率: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
备注:指银行金融机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同业拆借)的借款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融资租赁合同
税率:租金的万分之零点五;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3)买卖合同
税率:价款的万分之三;
备注: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4)承揽合同
税率:报酬的万分之三;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5)建设工程合同
税率:价款的万分之三;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6)运输合同
税率:运输费用的万分之三;
备注:指货运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不包括管道运输合同)
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7)技术合同
税率: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万分之三;
备注:不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三条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8)租赁合同
税率:租金的千分之一;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9)保管合同
税率:保管费的千分之一;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10)仓储合同
税率:仓储费的千分之一;
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10)财产保险合同
税率:保险费的千分之一;
备注:不包括再保险合同
02产权转移书据
1)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
税率:价款的万分之五;
备注:转让包括买卖(出售)、继承、赠与、互换、分割
2)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
税率:价款的万分之五;
备注:转让包括买卖(出售)、继承、赠与、互换、分割
3)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
税率:价款的万分之五;
备注:转让包括买卖(出售)、继承、赠与、互换、分割
4)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税率:价款的万分之三;
备注:转让包括买卖(出售)、继承、赠与、互换、分割
03营业账簿
税率: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
04证券交易
税率: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
PART.02
和之前相比,有哪些变化点
重点总结:
1、合同相关部分税率,降了:
1)承揽合同;
2)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3)运输合同;
4)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等合同;
变化点:从原来的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
2、财产保险合同税率,变了:
变化点:由原来“投保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三”→变为“保险费的千分之一”;
3、权利、许可证照的税目,删了:
变化点:原来,每件贴花5元的权利、许可证照→删除税目。
具体新旧对比税率变化,财加教育整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