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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接受咨询过程中,经常碰到这样的抱怨,“国家税负实在太高了,万元的收入,最高税负率45%,要交45万元的税,到手只有55万”。想必,你也听到过这样的说法。那么,针对高收入群体人员,税负率到底有多高?我们特做一期税法普法分享。之所以产生万高收入要交税45万的观点,源于我国对于工资薪金所得按综合所得七级累计税率表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比例区间为3%-45%(如下表)。其中,超过96万元的收入部分,按最高税率45%交税。因此,就会有不少人产生非常直观的感受,工资收入万,就要交45万元的税。
其实,如果你的收入真的超过万且已合法纳税,或者你熟悉税法及其计算方式的话,你不会有这样的错误感受。
以上海某高收入男士年工资薪金收入万元为例,假设该名男士年龄38岁,为独生子女,父母均已满60岁,与妻子生有一女(未成年),妻子收入为30万以内,在上海购置有首套房屋,目前仍在还房贷中。该男士按最高社保缴费基数缴纳社保(假设年全年社保最高缴纳基数为元/月),个人缴费比例为10.5%,公积金缴费比例为7%。
据此,该名男士可抵扣的专项扣除项目有:社会保险*10.5%*12=元、公积金*7%*12=元,合计专项扣除金额为元。该名男士可抵扣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赡养老人*12=元(每月定额元扣,与赡养老人人数无关)、首套房利息支出0*12=元、子女教育抚养*12=元(男士收入比妻子高,理性人会选择在男士处抵扣),合计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7元。
综上,该名男士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为万-6万(生计费扣除每月元标准)-元-7元=79.66万元。
此时,应当按照79.66万元去找税率,而不是直接按收入找税率。这是应纳税所得额与收入的区别所在,也是非专业人士容易混淆的地方。
对比综合所得七级累进税率表,79.66万元对应的税率档为35%。但是,并不是直接将应纳税所得额*35%,计算应纳税额。在计算时,应当扣除速算扣除数。这也是我们在计算整体收入的税负时,容易忽略的地方,错把税率档当做税负。
因此,该名男士应当缴纳的个税为:79.66万*35%-元=19.万元。综合税负率为:19.29%(19./)。
分析至此,我们发现,以上海该名男士为例,其税前收入为万元,最终承担的税负为20%,远低于我们误解的,万元收入要承担45%的税负比例。
对此,我们进一步分析,是不是远超万元收入的个人,综合税负比例会达到45%?
假设某高收入群体收入远超万元,适用税率为45%。其收入为X万元,有关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同上述男士。
则:该高收入人士需要交纳的个税为(X-6-7.14-7.2)*45%-18.,其综合税负为÷X=45%-27.÷X。
从公式的表达可以看出,理论上,无论多高收入,纳税人的税负永远都达不到45%的最高值,只会无限接近于45%。
假设纳税人的税负在44%(接近45%),那么他的收入有多高呢?经计算,X≈万。
所以,只有当你的收入高达几千万级以上时,你的税负才会接近45%的极高税率。但是,当你的收入真的高达几千万级别时,你会单纯的将收入全部纳入工资薪金吗?为什么高收入群体有股权、期权、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等?他们的收入不会单一。不考虑别的因素,至少从税的角度,就不允许他收入单一。因为财产类收入及收益税负率为20%、生产经营所得的最高税负率为35%,海南地区的符合条件的人才最高税负率为15%。
因此,无论理论上,还是实务中,都不存在一个人的收入的综合税负率高达45%,甚至也不会接近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