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轻老百姓个人所得税负担,12月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换算税率单独计税的政策,延续至年底。年终奖单独计税优惠政策延续迅速成为网民热议话题,不少有年终奖的打工人将因此少交一笔个税。
选对单独计税还是综合所得计税
但要想真正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少交个税,还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慎重选择。按惯例,明年3月至6月底之前,不少打工人需要对年的全年收入进行个税汇算,摆在你们面前将是奖金计税方式的选择:单独计税or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先说结论,对多数人来说,选择此次国家延续的年终奖单独计税方式,根据年终奖多少,可以少交几百、几千乃至更多的个税。但对那些全年工资相对少,年终奖相对多的人来说,可能选择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方式更省税。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正文给所有打工人如何选择计税方式支了一招。他曾告诉第一财经,要辨别奖金哪种计税方法对自己最有利,一个最简单方法是,在个税app中先选择某一种计税方式,看看最终汇算后的交税金额,然后不要确认,返回再选择另一种计税方式,比较两种方式下,哪种税额小,就选择哪种。
如果有兴趣,可以往下阅读,详细了解下两种计税方式的的差别。没有兴趣则可以直接跳到下个小标题阅读。
所谓年终奖单独计税,其实就是将你的年终奖除以12个月得到的金额,根据月度税率表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税。
比如老李今年年终奖是2万元,除以12个月,那么一个月金额大概是元。按照月度税率表(不超过元),适用最低3%税率。那么2万元只需要交元个税,最终到手元。
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就跟你全年工资水平对应的税率有关了,中国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适用七档超额累进税率,从3%到45%。
举一个极端案例,假设你应税收入超过96万元,那么超过的部分综合所得将适用最高45%税率,如果选择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计税,那么差不多一半年终奖需要交税。
同样,假设老李全年工资只有4万元,年终奖2万元,由于目前个税起征点为6万元,老李选择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就不用交一分钱税,比单独计税更划算。
施正文认为,大概率来说,对于年终奖较多,而综合所得收入较少的人来说,选择综合所得计税更划算。而对于综合所得收入较高,年终奖收入相对较少的人来说,可能选择单独计税更有利。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曾告诉第一财经,年终奖单独计税对于低收入人群或者是不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的高收入人群而言并没有影响。因为作为低收入人群,如果其年终奖与工资合并计税之后全年所得还在12万元以下,则显然其合并计税更为有利,并不需要选择单独计税。而对于不以工资薪金为主要来源的高收入人群而言,其获得的是资本利得,属分类计税范畴,而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仅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自然也不受影响。
年终奖多发一元多缴税上千要避坑
由于个税年终奖单独计税优惠政策延续,那么不少打工人常听闻的“多发一元需要多缴税上千”现象,又将继续存在。
比如老王今年的年终奖是30元,他的同事老陈年终奖是31元,两人都选择年终奖单独计税,根据上述月度税率表,最终老王适用3%税率,需要交税元,到手年终奖元。而老陈则适用10%税率,需要交税约元,最终到手年终奖约。
这个案例中,老陈比老王多一元年终奖,结果由于适用税率更高,多交了一大笔税,到手年终奖反而比老王少多元。
这就是所谓的年终奖单独计税的“临界点”现象。即年终奖收入刚好突破上述月度税率中应税额临界点,使得年终奖适用税率提高,从而多交税。年终奖略超3.6万元、14.4万元、30万元、42万元、66万元和96万元都可能出现这类“多发一元多交税上千”的现象。
为了避免这一现象,需要公司合理确定年终奖,财务人员精准计算,避免员工名义年终奖多,但因多交税而实际到手年终奖减少。
栏目主编:顾万全
本文作者:第一财经陈益刊
文字编辑:杨蓉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朱瓅